公告日期:2025-10-29
关于合肥科迈捷智能传感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公开转让并挂牌申请文件的
审核问询函的回复
主办券商
二〇二五年十月
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限责任公司:
贵公司于 2025 年 10 月 13 日下发的《关于合肥科迈捷智能传感技术股份有
限公司股票公开转让并挂牌申请文件的审核问询函》(以下简称“审核问询函”)已收悉。合肥科迈捷智能传感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科迈捷”或“公司”)会同国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元证券”或“主办券商”)、安徽天禾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律师”)以及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会计师”)对审核问询函进行了认真讨论与核查,并逐项落实后进行了书面说明。涉及需要相关中介机构核查及发表意见的部分,已由各中介机构分别出具了核查意见/补充法律意见书。涉及对《合肥科迈捷智能传感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公开转让说明书》(以下简称“《公开转让说明书》”)进行修改或补充披露的部分,已按照要求对公开转让说明书进行了修改和补充。
如无特别说明,本回复中所使用的简称与《公开转让说明书》具有相同含义。本回复中若出现总计数尾数与所列数值总和尾数不符的情况,均为四舍五入所致。
本回复中涉及的字体代表以下含义:
审核问询函所列问题 黑体
审核问询函所列问题答复 宋体
对《公开转让说明书》等申报文件的修改与补充 楷体(加粗)
目录
问题 1.关于销售和客户......3
问题 2.关于采购与存货......45
问题 3.关于历史沿革......66
问题 4.关于境外子公司......85
问题 5.关于研发能力......94
问题 6.其他事项......114
问题 1.关于销售和客户
根据申报文件,(1)2023 年、2024 年、2025 年 1-3 月
公司营业收入分别为 3,902.67 万元、5,384.44 万元、1,205.61 万元;净利润分别为 998.40 万元、954.58 万元、132.35 万元;毛利率分别为 63.94%、64.70%、63.88%。(2)报告期内,公司境外销售占比分别为 17.48%、14.65%、14.37%。(3)报告期内,公司前五大客户销售收入占比合计分别为7.80%、12.30%、20.97%,客户重叠度低。
请公司:(1)关于境外销售。①按照《挂牌审核业务规则适用指引第 1 号》关于境外销售要求进行补充披露。②说明境外销售前五大客户的基本情况(包括但不限于成立时间、注册资本、实际控制人、主营业务、经营规模等)、客户类型、合作稳定性等,经营规模与公司销售规模的匹配性,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等关键人员与境外主要客户是否存在潜在或实质的关联关系或其他利益往来。③说明各期末境外销售应收账款的期后回款情况;境外销售收入与报关收入、出口退税、运保费的匹配性。(2)结合公司所属行业发展情况、核心竞争优势、产品市场占有率、主要产品及原材料价格变动情况、价格传导机制、下游需求变动情况等因素,按照细分产品量化分析报告期内营业收入上涨的原因及合理性,说明变动趋势与同
行业可比公司是否存在显著差异及原因;结合公司在手订单、主要产品的市场份额、市场竞争力和期后经营情况(营业收入、净利润、毛利率、经营活动现金流量等指标),说明公司业绩的稳定性及可持续性;说明公司净利润与营业收入变动趋势不一致的原因及合理性。(3)说明报告期内公司油气回收在线监测控制系统产品毛利率持续增加的原因及合理性;说明公司同一产品向不同客户的销售毛利率是否存在显著差异;结合产品成本构成、应用领域、下游客户类型、核心技术优势、持续研发能力等因素,按照产品类型,量化分析公司毛利率高于同行业可比公司毛利率的原因及合理性。(4)说明公司报告期各期签收和验收分别确认收入的金额及占比,对应相关单据及内外部证据是否齐备,所取得的凭证、依据是否充分、可靠,收入确认是否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相关规定。(5)说明报告期内软件退税的具体情况,与主营业务收入的匹配性,软件退税金额是否真实准确,计入经常性损益的会计处理是否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相关规定。(6)按照客户下游领域列示报告期内公司收入构成情况,说明公司客户较分散的原因和合理性,与同行业可比公司相比是否存在明显差异,是否符合行业特征;按照客户销售收入分层情况,说明报告期内客户的数量和收入变动情况、客户复购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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