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5-12-26
公告编号:2025-014
证券代码:874915 证券简称:中维化纤 主办券商:开源证券
中维化纤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预计公司及其子公司 2026 年向金融机构申请授信贷款额度
暨实际控制人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 拟申请授信贷款额度基本情况
为满足公司及其子公司生产经营及业务发展的资金需要,2026 年度公司
(含子公司、孙公司)预计拟向金融机构(包括银行、融资租赁公司、担保
公司等)申请总额不超过人民币 10 亿元(含 10 亿元,包括新增及原授信到
期后续展)的综合授信贷款额度,授信期限内授信额度可以循环使用,可以
在不同金融机构间进行调整。前述授信业务种类包括但不限于贷款、银行保
函、保理/反向保理融资、贸易融资、国内外信用证、商业/银行承兑汇票贴
现等融资品种。具体授信贷款银行、授信业务种类、额度、期限、币种、利
率等以公司及其子公司与金融机构实际签订的协议为准。
前述授信贷款额度内,公司及其子公司可以以其自有资产(包含但不限
于固定资产、无形资产、股权等)提供抵押、质押担保或提供保证担保、反
担保。公司可以以自有资产(包含但不限于固定资产、无形资产、股权等)
为子公司授信贷款不超过 2.6 亿元提供抵押、质押担保或提供保证担保、反
担保,公司子公司亦可以以自有资产(包含但不限于固定资产、无形资产、
股权等)为公司贷款提供抵押、质押担保或提供保证担保、反担保。
为便利公司及其子公司办理上述融资项下相应具体事宜,提请股东会授
权公司总经理或总经理指定人士代表公司签署上述融资相关的各项法律文
件,并采取其认为必要的行动,以使上述文件生效。
公告编号:2025-014
本次申请综合授信贷款额度有效期为自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
年。若遇到金融机构合同/协议签署日期在有效期内,但是金融机构合同/协 议期限不在决议有效期内的,决议有效期将自动延长至金融机构合同/协议有 效期截止日。
公司实际控制人陈海涛先生、胡博先生及双方配偶拟为前述授信贷款提 供无偿信用及资产担保或反担保。具体内容以实际签订的协议为准。
二、 表决和议案审议情况
公司于 2025 年 12 月 25 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
了以下议案:
1.《关于预计公司及其子公司 2026 年向金融机构申请授信贷款额度的议
案》。
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6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回避表决情况:不涉及关联交易事项,各董事无需回避表决。
提交股东会表决情况: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2. 《关于实际控制人为公司及其子公司 2026 年度向金融机构申请授信
贷款提供担保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6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回避表决情况:本议案涉及关联交易,根据《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 统挂牌公司治理规则》第一百零六条之规定,挂牌公司与关联方进行下列关 联交易时,可以免于按照关联交易的方式进行审议:“(五)公司单方面获得 利益的交易,包括受赠现金资产、获得债务减免、接受担保和资助等;”。关 联董事陈海涛、胡博、孙桂芝无需回避表决。
提交股东会表决情况: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三、 申请授信的必要性和对公司的影响
公告编号:2025-014
公司本次申请综合授信贷款额度是为了满足公司正常的业务发展和生产 经营所需,有利于公司持续、健康发展,不会对公司产生不利影响,不存在 损害公司和股东的利益的情况。
四、 备查文件
《中维化纤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中维化纤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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