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2-10
公告编号:2026-068
证券代码:874912 证券简称:风和医疗 主办券商:申万宏源承销保荐
江苏风和医疗器材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
独立意见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江苏风和医疗器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6 年 2 月 6 日召
开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根据《公司章程》及公司的相关规定,我们作为江苏风和医疗器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基于独立判断立场,本着实事求是的原则,以及对公司和全体股东负责的态度,对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的相关事项进行了认真审议并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一、《关于聘任孙宝峰为公司总经理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我们认为:公司总经理聘任的审议、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总经理人选孙宝峰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规定的任职条件,具备担任相应职务的资格和能力,不存在相关法律法规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其能够胜任公司相应岗位的职责要求,续聘其担任公司总经理有利于公司的发展。我们一致同意该议案。
二、《关于聘任张兴华为公司副总经理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我们认为:公司副总经理聘任的审议、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副总经理人选张兴华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规定的任职条件,具备担任相应职务的资格和能力,不存在相关法律法规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其能够胜任公司相应岗位的职责要求,续聘其担任公司副总经理有利于公司的发展。我们一致同意该议案。
公告编号:2026-068
三、《关于聘任张方为公司副总经理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我们认为:公司副总经理聘任的审议、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副总经理人选张方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规定的任职条件,具备担任相应职务的资格和能力,不存在相关法律法规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其能够胜任公司相应岗位的职责要求,续聘其担任公司副总经理有利于公司的发展。我们一致同意该议案。
四、《关于聘任俞建忠为公司财务总监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我们认为:公司财务总监续聘的审议、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俞建忠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规定的任职条件,具备担任相应职务的资格和能力,不存在相关法律法规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其具备履行相应职责所需职业道德、专业知识、管理能力及决策、协调能力,能够胜任公司相应岗位的职责要求,续聘其担任公司财务总监有利于公司的发展。我们一致同意该议案。
五、《关于聘任王洁为公司董事会秘书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我们认为:公司董事会秘书续聘的审议、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王洁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规定的任职条件,具备担任相应职务的资格和能力,不存在相关法律法规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其具备履行相应职责所需职业道德、专业知识、管理能力及决策、协调能力,能够胜任公司相应岗位的职责要求,续聘其担任公司董事会秘书有利于公司的发展。我们一致同意该议案。
江苏风和医疗器材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韦炜、宋成利、沙智慧
2026 年 2 月 10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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