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1-22
公告编号:2026-013
证券代码:874912 证券简称:风和医疗 主办券商:申万宏源承销保荐
江苏风和医疗器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就虚假陈述导致回购股份和向投资者赔偿事项进
行承诺并接受约束措施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鉴于江苏风和医疗器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申请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及相关责任主体就虚假陈述导致回购股份和向投资者赔偿事项作出承诺并接受约束措施。
一、公司承诺
1.本次发行上市的招股说明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本公司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2.若因本次发行上市的招股说明书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导致对判断本公司是否符合法律规定的发行条件构成重大、实质影响的,本公司将及时提出股份回购预案,并提交董事会、股东会讨论,依法回购公开发行的全部新股,并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程序实施。在实施上述股份回购时,如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等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3.若因本次发行上市的招股说明书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致使投资者在证券交易中遭受损失的,将依法赔偿投资者损失。投资者损失根据本公司与投资者协商确定的金额或者依据证券监督管理部门、司法机关认定的方式或金额予以确定。
公告编号:2026-013
二、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承诺
1.本次发行上市的招股说明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本人/本企业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2.若因本次发行上市的招股说明书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导致对判断公司是否符合法律规定的发行条件构成重大、实质影响的,本人/本企业将积极促成公司及时依法回购公开发行的全部新股。
3.若因本次发行上市的招股说明书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致使投资者在证券交易中遭受损失的,本人/本企业将依法赔偿投资者损失。投资者损失根据公司与投资者协商确定的金额或者依据证券监督管理部门、司法机关认定的方式或金额予以确定。
三、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承诺
1.本次发行上市的招股说明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本人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2.若因本次发行上市的招股说明书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致使投资者在证券交易中遭受损失的,且本人被监管机构认定不能免责的,本人将根据证券监督管理部门、司法机关认定的方式或金额依法及时足额赔偿投资者损失。
四、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 2026 年 1 月 20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以 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就虚假陈述导致回购股份和向投资者赔偿事项进行承诺并接受约束措施的议案》。
公司现任独立董事对该项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五、备查文件目录
(一)《江苏风和医疗器材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
(二)《江苏风和医疗器材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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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三)《江苏风和医疗器材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战略委员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江苏风和医疗器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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