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5-06-24
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
关于
上海山源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申请股票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
挂牌并公开转让
之
法律意见书
上海市静安区山西北路 99 号苏河湾中心 MT 25-28 层 邮编:200085
25-28/F, Suhe Centre, 99 North Shanxi Road, Jing'an District, Shanghai 20008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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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 年 6 月
目 录
释 义...... 2
第一节 引言 ...... 6
一、出具法律意见书的依据...... 6
二、出具法律意见书的律师事务所及律师简介...... 6
三、法律意见书的声明事项...... 8
第二节 正文 ...... 10
一、本次挂牌的批准和授权...... 10
二、公司本次挂牌的主体资格...... 12
三、本次挂牌同时进入创新层的实质条件...... 14
四、公司的设立...... 21
五、公司的独立性...... 23
六、公司的发起人和股东、实际控制人...... 26
七、公司的股本及演变...... 52
八、公司的业务...... 88
九、关联交易及同业竞争...... 93
十、公司的主要资产...... 103
十一、公司的重大债权债务......112
十二、公司的重大资产变化及收购兼并......118
十三、公司章程的制定与修改......119
十四、公司股东大会/股东会、董事会、监事会议事规则及规范运作 ...... 121
十五、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核心技术人员及其变化...... 122
十六、公司的税务...... 125
十七、公司的环境保护、产品质量和技术、安全生产、劳动保护...... 130
十八、诉讼、仲裁或行政处罚...... 135
十九、公司本次挂牌转让的公开转让说明书法律风险的评价...... 138
二十、需要说明的其他问题...... 138
二十一、结论意见...... 138
第三节 签署页 ...... 140
释 义
在本法律意见书中,除非依据上下文应另作解释,或者已经标注之解释,否则下列简称分别对应全称或含义如下:
本次股票挂牌、本次挂 上海山源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本次申请股票在
牌 指 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同时进入创新层
并公开转让
山源科技、公司 指 上海山源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山源有限 指 上海山源电子电气科技发展有限公司,系公司前
身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 指 景杰、景伟涛夫妇
上海汇家 指 上海汇家健康管理有限公司,系公司股东,为公
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控制的企业
山源至善 指 上海山源至善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系公司的员工持股平台
山源明德 指 上海山源明德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系公司的员工持股平台
通服资本 指 通服资本控股有限公司,系公司持股 5%以上的
国有股东
财通创新 指 财通创新投资有限公司,系公司国有股东
酷源长兴 指 深圳酷源长兴信息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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