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5-11-11
公告编号:2025-006
证券代码:874901 证券简称:星网信通 主办券商:国信证券
深圳星网信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
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 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本人作为深圳星网信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对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相关议案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一、《关于选举公司第二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我们对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个人履历、任职资格、专业能力等相关资料进行了审查,认为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提名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候选人任职资格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等要求,未发现存在不得担任挂牌公司董事的情形,具备担任公司董事的履职能力。我们同意本议案内容,并同意将其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二、《关于选举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我们对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个人履历、任职资格、专业能力等相关资料进行了审查,认为上述独立董事候选人的提名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候选人任职资格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等要求,未发现存在不得担任挂牌公司独立董事的情形,具备担任公司独立董事的履职能力。我们同意本议案内容,并同意将其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三、《关于取消监事会并修订<公司章程>、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公司取消监事会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关于新<公司法>配套制
公告编号:2025-006
度规则实施相关过渡期安排》等相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监事会取消后,监事会的职权由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行使,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等监事会相关制度相应废止,并对《公司章程》及治理制度的相关条款进行修订。我们同意本议案内容,并同意将其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四、《关于制定、修订公司部分治理制度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鉴于公司不再设置监事会,监事会的职权由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行使,《监事会议事规则》相应废止,公司各项治理制度中涉及监事、监事会的规定不再适用。同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治理规则》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及需求,公司拟同步制定或修订部分治理制度。我们同意本议案内容,并同意将其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五、《关于增加公司及子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或借款暨提供关联担保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经查阅,公司拟增加公司及子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或借款暨提供关联担保的事项符合公司实际情况,本事项有利于支持公司发展,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公司的经营情况产生不利影响。我们同意本议案内容,并同意将其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综上,我们认为,本次董事会的相关议案已经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本次董事会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及方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及其他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我们同意将上述相关议案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深圳星网信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韩显、习丽
2025 年 11 月 11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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