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5-09-05
关于深圳星网信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公开转让并挂牌申请文件的
第二轮审核问询函回复
主办券商
2025年9月
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限责任公司:
贵司于2025年8月19日出具的《关于深圳星网信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票公开转让并挂牌申请文件的第二轮审核问询函》(以下简称“问询函”)已收悉。
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信证券”或“主办券商”)作为深圳星网信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星网信通”或“公司”)本次股票公开转让并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的主办券商,会同公司和公司律师北京市中伦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中伦律师”或“律师”)和申报会计师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立信会计师”或“会计师”)等相关各方,本着勤勉尽责、诚实守信的原则,就问询函所提问题逐项进行认真讨论、核查与落实,并逐项进行了回复说明。请予以审核。如无特别说明,本问询函回复使用的简称或名词释义与《深圳星网信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公开转让说明书(申报稿)》(以下简称“公开转让说明书”)一致。
本问询回复中的字体代表以下含义:
问询函所列问题 黑体
问询函问题回复 宋体
对公开转让说明书的修改、补充 楷体(加粗)
本问询函回复中若出现总计数尾数与所列数值总和尾数不符的情况,均为四舍五入所致。
目录
问题1:关于营业收入 ......4
问题2、其他 ......32
问题 1:关于营业收入
根据申报文件及前次问询回复,公司提供的服务包括融合通信解决方案、ICT产品解决方案、原厂软硬件销售和运维服务,其中 ICT 产品解决方案中,又分为ICT 系统集成业务和 ICT 产品交付业务;报告期内,公司营业收入分别为
59,355.10 万元和 62,100.64 万元;自 2025 年起,公司第一大客户比亚迪采购模
式存在变更,部分业务可能通过第三方平台或其他方式对外采购;报告期内,公司招投标获取订单金额下降较多。
请公司:(1)结合公司产品下游应用领域、订单获取方式、自有技术应用情况、外购软硬件情况、公司与主要客户签订的合同条款、公司在各类业务中的具体作用、核心竞争力和产品附加值等,使用通俗易懂的语言分析融合通信解决方案、ICT 产品解决方案业务的具体情况,说明上述业务的主要区别和联系、划分依
据、业务模式的异同;在 ICT 产品解决方案中,分别说明 ICT 系统集成业务和 ICT
产品交付业务的主要区别及具体划分依据;(2)结合 ICT 系统集成业务和 ICT 产品交付业务的主要项目情况、具体合同条款、收入、毛利率情况、公司在各类项目中的主要角色、人员投入、具体作用等,说明公司在ICT系统集成业务和 ICT 产品交付业务中对收入确认方法(总额法、净额法)的具体判断标准,收入确认方法是否符合《企业会计准则》规定;结合 ICT 产品解决方案的交付内容说明收入确认方法中仅以交付硬件作为收入确认时点的合理性;(3)结合比亚迪采购模式存在变更的具体情况、公司报告期内及期后与比亚迪的合作情况、公司对比亚迪的期后在手订单等,说明比亚迪采购模式变更对公司生产经营及与比亚迪合作的具体影响,是否会对公司未来与比亚迪持续合作产生重大不利影响;(4)列表说明报告期内公司终端销售与非终端销售的具体金额及比例,针对非终端客户销售,列示主要项目情况,说明公司对非终端客户销售的收入确认时点,结合合同约定,说明是否需经终端客户验收后确认,如为中间客户验收确认,中间客户与终端客户验收时间是否存在较大差异,是否存在提前确认收入情形,报告期内是否存在终端客户验收不合格导致公司与非终端客户存在争议纠纷或导致收入确认金额不恰当的情况;(5)说明报告期内公司通过招投标获取订单的金额大幅下降的原因及合理性,公司是否存在应履行而未履行招投标程序的情形,是否存在诉讼纠纷或受到行政处罚的风险,是否构成重大违法违规。
请主办券商、会计师核查上述事项,并发表明确意见。请主办券商、律师核查上述事项(5),并发表明确意见。
【回复】
一、结合公司产品下游应用领域、订单获取方式、自有技术应用情况、外购
软硬件情况、公司与主要客户签订的合同条款、公司在各类业务中的具体作用、
核心竞争力和产品附加值等,使用通俗易懂的语言分析融合通信解决方案、ICT产品解决方案业务的具体情况,说明上述业务的主要区别和联系、划分依据、业务
模式的异同;在ICT产品解决方案中,分别说明ICT系统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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