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2-09
证券代码:874896 证券简称:奉加科技 主办券商:国新证券
奉加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工作细则(草案)(H 股发行并上市后适用)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 审议及表决情况
2026 年 2 月 8 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制定公司
于发行 H 股上市后生效的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工作细则的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11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二、 分章节列示制度的主要内容
奉加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草案)
(H 股发行并上市后适用)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建立健全奉加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和考核管理制度,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根
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证券上市规
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上市规则》附录 C1(以下简称“《企
业管治守则》”)、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联交所”)等
公司股票上市地证券监管机构、证券交易所的监管规则和《奉加科技
(上海)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并结合本公司的实际情况,制定《奉加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董
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议事规则》(以下简称“本规则”)。
第二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是董事会下设的专门工作机构,主要负责制定公司
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考核标准并进行考核;负责制定、审查公司董
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政策与方案,对董事会负责。
第三条 本规则称董事是指包括独立非执行董事在内的由股东会选举产生的
全体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是指董事会聘任的总经理、副总经理、董事
会秘书、财务负责人(财务总监),以及法律法规、公司股票上市地
证券监管规则及《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四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成员由三名董事组成,其中至少二名为独立非执行
董事。
第五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以下简称“委员”)由董事长或者三分之一
以上的全体董事或者二分之一以上独立非执行董事提名,并由董事会
过半数选举产生。
第六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设召集人(即委员会主席)一名,由独立非执行董
事委员担任,负责主持委员会工作。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主席在薪酬与
考核委员会内选举,并报请董事会批准。
第七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任期与同届董事会任期一致,委员任期届满,
连选可以连任。在担任委员期间,如有委员不再担任公司董事职务,
或应当具备独立非执行董事身份的委员不再具备《公司法》、《公司章
程》及《上市规则》等规定的独立性,则自动失去委员资格。
第八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可以下设工作组作为日常办事机构,负责提供公司
有关经营方面的资料及被考评人员的有关资料、负责筹备薪酬和考核
委员会会议并执行有关决议。工作组主要由公司负责人事、薪酬管理
的职能部门、总经理办公室、财务部及董事会办公室的相关人员组成。
第三章 职责权限
第九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负责制定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考核标准并进行考
核,制定、审查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政策与方案,并就下列事
项向董事会提出建议:
(一) 根据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管理岗位的主要范围、职责、重要
性以及其他同类企业相关岗位的薪酬水平制定薪酬计划或方
案,就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全体薪酬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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