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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5-10-16 15:32:12 股吧网页版
映日科技:拟修订《公司章程》公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5-10-16


证券代码:874886 证券简称:映日科技 主办券商:中信建投
芜湖映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拟修订《公司章程》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修订内容

√修订原有条款 √新增条款√删除条款

根据《公司法》《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督管理办法》《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管指引第 3 号——章程必备条款》《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治理规则》等相关规定,公司拟修订《公司章程》的部分条款,具体内容如下:

其中,共性调整如下:

1.所有“股东大会”调整为“股东会”;

2.因取消监事会,所以删除了部分条款中的“监事”“监事会”,部分条款中的“监事会”调整为“审计委员会”;

3.无实质性修订条款。主要包括对《公司章程》条款序号、标点符号、阿拉伯数字与对应汉字书写的转化和部分不涉及实质内容变化的文字表述的调整。
上述共性调整因不涉及实质性变更以及修订范围较广,不再进行逐条列示。(一)修订条款对照

修订前 修订后

第二条 芜湖映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条 芜湖映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系依照《公司法》 (以下简称“公司”)系依照《公司法》和其他有关规定成立的股份有限公司。 和其他有关规定成立的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系由芜湖映日科技有限公司整体
变更发起设立,并在芜湖市市场监督管

理局注册登记,取得营业执照,统一社
会信用代码 91340200336455690G。

第九条 公司全部资产划分为等额股 第十条 股东以其认购的股份为限对公份,股东以其认购的股份为限对公司承 司承担责任,公司以其全部财产对公司担责任,公司以其全部资产对公司的债 的债务承担责任。
务承担责任。
第十四条 公司的股份采取记名股票的 第十六条 公司的股份采取股票的形
形式。 式。

第十五条 公司股份的发行,实行公开、 第十七条 公司股份的发行,实行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同种类的每一股份 公平、公正的原则,同类别的每一股份应当具有同等权利。同次发行的同种类 应当具有同等权利。同次发行的同类别股票,每股的发行条件和价格应当相 股份,每股的发行条件和价格应当相同;任何单位或者个人所认购的股份, 同;任何单位或者个人所认购的股份,
每股应当支付相同价额。 每股应当支付相同价额。

第十六条 公司发行的股票,以人民币 第十八条 公司发行的面额股,以人民
标明面值,每股面值相等。 币标明面值。

第十九条 公司根据经营和发展的需 第二十三条 公司根据经营和发展的需要,依照法律、法规的规定,经股东会 要,依照法律、法规的规定,经股东会分别作出决议,可以采用下列方式增加 分别作出决议,可以采用下列方式增加
注册资本: 注册资本:

(一)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 (一)向特定对象发行股份;

后公开发行股份; (二)向现有股东派送红股;

(二)非公开发行股份; (三)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三)向现有股东配售股份; (四)法律法规及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
(四)向现有股东派送红股(红股系指 他方式。
将公司股利以股份的方式派发给股
东);
(五)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方式。

第二十二条 公司因本章程第二十一条 第二十七条 公司因本章程第二十五条第(一)(二)项的原因收购本公司股 第(一)(二)项的原因收购本公司股份的,应当经股东会决议;公司因本章 份的,应当经股东会决议;公司因本章程第二十一条第(三)(五)(六)项规 程第二十一条第(三)(五)项规定的定的情形收购本公司股份的,可以依照 情形收购本公司股份的,可以依照本章本章程的规定或者股东会的授权,经三 程的规定或者股东会的授权,经三分之分之二以上董事出席的董事会会议决 二以上董事出席的董事会会议决议。
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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