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5-10-16
公告编号:2025-022
证券代码:874886 证券简称:映日科技 主办券商:中信建投
芜湖映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相关事项的
独立意见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 别及连带 法律责任。
芜湖映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5 年 10 月 15 日召开
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根据《芜湖映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芜湖映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细则》等有关规定,我们作为芜湖映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基于独立判断的立场,在仔细审阅了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的相关议案后,经认真审慎分析后发表如下意见:
一、《关于取消监事会并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经审查,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关于新〈公司法〉配套制度规则实施相关过渡期安排》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取消监事会,由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行使《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规定的监事会的职权,公司基于上述事项并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对公司章程条款的表述进行整体修订及细节完善,前述事项合理、合法,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该议案的审议程序合法、有效,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投资者利益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
综上,我们一致同意《关于取消监事会并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 2025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审议。
公告编号:2025-022
二、《关于修订公司部分内部治理制度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经审查,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关于新〈公司法〉配套制度规则实施相关过渡期安排》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公司就取消监事会事项,结合本次修订后的《芜湖映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对公司部分内部治理制度进行修订,前述事项合理、合法,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该议案的审议程序合法、有效,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投资者利益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
综上,我们一致同意《关于修订公司部分内部治理制度的议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 2025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审议。
三、《关于修订公司〈员工持股管理办法〉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经审查,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的相关规定及证券监管机构的相关政策要求,公司调整并修订《员工持股管理办法》,前述事项合理、合法,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该议案的审议程序合法、有效,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投资者利益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
综上,我们一致同意《关于修订公司〈员工持股管理办法〉的议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 2025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审议。
芜湖映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谢国华、刘中燕、LI TONG
2025 年 10 月 16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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