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5-12-23
公告编号:2025-113
证券代码:874885 证券简称:鑫巨宏 主办券商:国泰海通
无锡鑫巨宏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申请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交所上市辅导验收完成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 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 公司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交所上市辅导情况
(一) 与海通证券签订书面辅导协议
无锡鑫巨宏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鑫巨宏”)于
2025 年 3 月 6 日与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通证券”)签订了
《无锡鑫巨宏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与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 股票并上市辅导协议》。
(二) 提交辅导备案材料
2025 年 3 月 9 日,公司通过辅导机构海通证券向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
会江苏监管局(以下简称“江苏证监局”)报送了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的 辅导备案登记申请及相关备案材料,拟申报板块为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三) 完成辅导备案
2025 年 3 月 12 日,江苏证监局受理了公司的辅导备案申请,公司于 2025
年 3 月 12 日起进入辅导期。
(四) 变更辅导机构
2025 年 4 月 8 日,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泰海通”)
披露了《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投资银行业务机构名称/主体变更的
公告编号:2025-113
公告》,海通证券存量客户与业务整体迁移并入国泰海通,海通证券承接的投 资银行业务均由国泰海通完整承继,海通证券对外签署的协议均由国泰海通继 续履行。公司辅导机构变更为国泰海通。
(五) 变更拟上市场所或上市板块
公司预计符合北交所板块定位及申报条件,根据公司的发展情况及资本市 场的变化情况,为了更好促进公司发展,拟将申报上市辅导板块由深圳证券交 易所创业板变更为北交所。
2025 年 9 月 8 日,公司已向江苏证监局提交了相关申请变更资料,并办
理完成辅导上市板块的变更。
(六) 通过辅导验收
2025 年 12 月 21 日,公司收到江苏证监局出具的《江苏证监局关于国泰
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对无锡鑫巨宏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辅导工作的验收 工作完成函》(苏证监函〔2025〕1092 号),公司在国泰海通的辅导下已通过江 苏证监局的辅导验收。
二、 风险提示
公司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交所上市的申请存在无法通过北交所发行上市审核或中国证监会注册的风险,公司存在因公开发行失败而无法在北交所上市的风险。
根据公司已披露的《公开转让说明书(更正后)》,公司 2023 年度、2024年度经审计归属于挂牌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分别为 1,772.20 万元、8,675.70 万元,公司 2023 年度、2024 年度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分别为 11.18%、46.12%(上述净利润和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取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孰低值),符合《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 2.1.3 规定的在北交所上市的财务条件。
挂牌公司符合《北京证券交易所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管理办法》规定的公开发行股票条件,且不存在《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2.1.4 条规定的不得在北交所上市情形。
公告编号:2025-113
公司目前挂牌尚不满 12 个月,公司须在北交所上市委员会审议时连续挂牌满 12 个月并获得审议通过后方可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交所上市。请投资者关注风险。
公司将根据相关事项进展情况严格按照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并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三、 备查文件
《江苏证监局关于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对无锡鑫巨宏智能科技股 份有限公司辅导工作的验收工作完成函》(苏证监函〔2025〕1092 号)
无锡鑫巨宏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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