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9-12
证券代码:874885 证券简称:鑫巨宏 主办券商:国泰海通
无锡鑫巨宏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
(北交所上市后适用)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 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 审议及表决情况
公司于 2025 年 9 月 12 日召开了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
《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北交所上市后适用)》。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7 票;反
对 0 票;弃权 0 票。本议案尚需提交 2025 年第五次临时股东会审议。
二、 分章节列示制度的主要内容
无锡鑫巨宏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
(北交所上市后适用)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规范和加强无锡鑫巨宏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
称“公司”)与投资者及潜在投资者(以下统称“投资者”)之间的信息沟通,促 进投资者对公司的了解,建立公司与投资者之间良性互动关系,根据《中华人 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无锡鑫巨宏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上市
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指引》等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投资者关系管理是指公司通过便利股东权利行使、信息披露、互动交流和诉求处理等工作,加强与投资者及潜在投资者之间的沟通,增进投资者对公司的了解和认同,以提升公司治理水平和企业整体价值,实现尊重投资者、回报投资者、保护投资者目的的相关活动。
第三条 公司开展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应体现公平、公正、公开原则,平等对待全体投资者,保障所有投资者享有知情权及其他合法权益。
第四条 公司开展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应注意尚未公开的信息和内部信息的保密,避免和防止由此引发的泄密及导致相关的内幕交易。除非得到明确授权并经过培训,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和员工应避免在投资者关系活动中代表公司发言。
第二章 工作目标与原则
第五条 投资者关系工作是指公司通过信息披露与日常交流,加强与投资者的沟通,增进投资者对公司了解和认同,提升公司治理水平,实现公司整体利益最大化和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的工作。
第六条 投资者关系工作的目标:
(一)促进公司与投资者之间的良性关系,增进投资者对公司的进一步了解和熟悉,并获得认同与支持;
(二)建立稳定和优质的投资者基础,获得长期的市场支持;
(三)形成服务投资者、尊重投资者的投资服务理念;
(四)形成促进公司整体利益和股东利益最大化并有机统一的投资理念;
(五)增加公司信息披露透明度,不断完善公司治理。
第七条 投资者关系管理的基本原则:
(一)合规性原则。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应当在依法履行信息披露义务的基础上开展,符合法律、法规、规章及规范性文件、行业规范和自律规则、公司内部规章制度,以及行业普遍遵守的道德规范和行为准则。
(二)平等性原则。公司开展投资者关系管理活动,应当平等对待所有投资者,尤其为中小投资者参与活动创造机会、提供便利。
(三)主动性原则。公司应当主动开展投资者关系管理活动,听取投资者意见建议,及时回应投资者诉求。
(四)诚实守信原则。公司在投资者关系管理活动中应当注重诚信、坚守底线、规范运作、担当责任,营造健康良好的市场生态。
第三章 投资者关系管理的对象与工作内容
第八条 投资者关系管理的工作对象主要包括:
(一)投资者(包括在册和潜在投资者);
(二)证券分析师及行业分析师;
(三)财经媒体及行业媒体等传播媒介;
(四)投资者关系顾问;
(五)证券监管机构等相关政府部门;
(六)其他相关个人和机构。
第九条 投资者关系管理中公司与投资者沟通的内容主要包括:
(一)公司的发展战略,包括公司的发展方向、发展规划、竞争战略、市场战略和经营方针等;
(二)法定信息披露及其说明,包括定期报告、临时报告等;
(三)公司依法可以披露的经营管理信息,包括生产经营状况、财务状况、新产品或新技术的研究开发、经营业绩、股利分配、管理模式及变化等;
(四)公司的环境、社会和治理信息;
(五)公司的文化建设;
(六)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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