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9-12
公告编号:2025-053
证券代码:874885 证券简称:鑫巨宏 主办券商:国泰海通
无锡鑫巨宏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
市被摊薄即期回报的填补措施及相关承诺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 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无锡鑫巨宏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申请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北交所”)上市(以下简称“本次发行上市”),为切实优化投资回报、维护投资者特别是中小投资者的合法权益,公司结合实际情况制定了关于公司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被摊薄即期回报的填补措施及相关承诺,具体内容如下:
一、填补被摊薄即期回报的措施
1、加强募集资金管理和募投项目推进工作
为保障公司规范、有效地使用募集资金,公司已制定《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北交所上市后适用)》,对募集资金的专户存储、使用、用途变更、管理和监督等进行了明确的规定。公司将严格按照《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北交所上市后适用)》使用募集资金投资并定期检查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本次发行的募集资金到位后,公司将调配公司内部各项资源,加强募投项目的建设与风控管理,科学有效地运用募集资金,确保项目顺利实施,争取募投项目早日达产并实现预期收益,以增强公司盈利水平。
2、提高公司盈利能力
公司将加强经营管理和内部控制,提升经营效率和盈利能力,努力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加强成本和费用控制,提升资金回报,缓解即期回报被摊薄的风险。
公告编号:2025-053
3、完善利润分配机制、强化投资回报机制
公司已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的相关规定,制定了股东分红回报规划,并在《公司章程(草案)》中确定了公司发行上市后的利润分配政策,明确了公司的分红原则、分红条件,程序及方式,确保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得到保护,强化投资者回报。
二、公司承诺
如果本公司未能履行上述承诺,将在公司股东会及证券监管部门指定媒体上公开说明未能履行的具体原因并向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
三、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承诺
1、在任何情况下,本单位/本人不会滥用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地位,不越权干预公司的经营管理活动,不侵占公司利益。
2、本单位/本人承诺切实履行公司制定的有关填补回报措施以及对此作出的有关填补回报措施的承诺,若违反该等承诺并给公司或者投资者造成损失的,本单位/本人愿意依法承担对公司或者投资者的赔偿责任。
3、自承诺函出具日至公司在北交所上市实施完毕前,若中国证监会或北交所等证券监管机构作出关于填补回报措施及其承诺的其他新的监管规定的,且上述承诺不能满足中国证监会或北交所等证券监管机构的该等规定时,本单位/本人承诺届时将按照中国证监会或北交所等证券监管机构的最新规定出具补充承诺。
4、作为填补回报措施相关责任主体之一,若违反上述承诺或拒不履行上述承诺,本单位/本人同意按照中国证监会和北交所等证券监管机构制定或发布的有关规定、规则,对本单位/本人作出相关处罚或采取相关监管措施。
四、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承诺
1、本人不越权干预公司经营管理活动,不侵占公司利益。
2、本人不无偿或以不公平条件向其他单位或者个人输送公司利益,也不采用其他方式损害公司利益。
公告编号:2025-053
3、约束并控制本人的职务消费行为。
4、本人不动用公司资产从事与履行职责无关的投资、消费活动。
5、由董事会制订的薪酬制度与公司填补回报措施的执行情况相挂钩。
6、如公司未来拟对本人实施股权激励,公司拟授予股权激励的归属或行权条件与公司填补回报措施的执行情况相挂钩。
7、本承诺出具日后,如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作出关于填补回报措施及其承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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