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9-12
公告编号:2025-049
证券代码:874885 证券简称:鑫巨宏 主办券商:国泰海通
无锡鑫巨宏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
市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其可行性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 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 基本情况
无锡鑫巨宏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鑫巨宏”)拟申 请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北交 所”)上市(以下简称“本次发行上市”),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 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北京证券交易所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注 册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 公司本次发行所募集资金在扣除发行费用后将用于投资以下项目:
单位:万元
序号 项目 项目总投资金额 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
精密光器件及车载光学产品扩
1 能项目 50,466.21 35,000.00
2 精密光器件生产基地建设项目 19,373.98 18,695.00
3 研发中心建设项目 9,427.34 9,427.00
4 补充流动资金项目 6,000.00 6,000.00
合计 85,267.53 69,122.00
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到位前,公司可根据项目实施的实际进度和资金需求, 以自筹资金先行支付项目实施所需款项;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到位后,公司将严 格按照有关募集资金管理使用的相关制度使用募集资金,募集资金可用于置换 前期已投入项目的款项以及支付项目剩余款项。若本次发行的募集资金净额 (扣除发行费用后)不能满足上述项目的资金需求,公司将通过银行借款等方
公告编号:2025-049
式自筹解决;若本次实际募集资金规模超过上述投资项目所需资金,则公司将 按照国家法律、法规及证券监管部门的有关规定履行相应法定程序后合理使 用。
上述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主体均为鑫巨宏,不涉及与他人合作的情 形。
公司已对上述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必要性和可行性进行了认真分析,认为 上述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导向和公司的发展战略,有利于增强 公司持续发展能力和核心竞争力,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具有可行性。
二、 审议及表决情况
2025 年 9 月 12 日,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第一届董事会审计委
员会 2025 年第二次会议和第一届董事会战略委员会 2025 年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其可行性的议案》。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无需回避表决。公司独立董事已就相关事项发表同意的独立意见。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5 年第五次临时股东会审议。
三、 备查文件
《无锡鑫巨宏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
《无锡鑫巨宏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一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5 年第二 次会议决议》
《无锡鑫巨宏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一届董事会战略委员会 2025 年第一 次会议决议》
《无锡鑫巨宏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2025 年第一次 专门会议决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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