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9-12
公告编号:2025-048
证券代码:874885 证券简称:鑫巨宏 主办券商:国泰海通
无锡鑫巨宏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提请公司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申请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
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事宜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 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 基本情况
无锡鑫巨宏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申请向不特定 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北交所”)上市(以 下简称“本次发行上市”),为便于办理本次发行上市相关事宜,提请公司股东 会授权公司董事会及其授权人士全权办理本次发行上市相关事宜,具体授权内 容包括但不限于:
1、授权董事会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以及监管部门的要 求,结合证券市场的实际情况,与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协商制定、调整和实 施本次股票发行的具体方案,包括但不限于确定发行数量、发行对象、发行起 止日期、定价方式、发行价格(区间)或发行底价、超额配售、战略配售等事 宜。
2、授权董事会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以及监管部门的要 求,办理与本次发行上市的申报、发行实施和上市相关的事宜,包括但不限于 向中国证监会、北交所和其他有关机构递交本次发行上市的申请文件、回复审 核问询、履行发行和上市的相关程序等。
3、授权董事会起草、签署、修改、执行与本次发行上市相关的招股意向 书、招股说明书、合同、说明、承诺函、确认函等文件。
4、授权董事会在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规定的范围内,决定和调整 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以下简称“募投项目”)、投资金额和具体投资计划;
公告编号:2025-048
根据本次发行的实际募集资金金额及募投项目实施的实际进展情况,对募投项 目的实际投资额和实施进度进行调整;签署募投项目运作过程中的重大合同 等;办理其他与本次发行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相关的事宜。
5、授权董事会为本次发行上市聘请、解聘保荐机构、承销机构、法律顾 问、审计机构等中介机构,与该等中介机构协商确定服务费用并签署相关合同 等。
6、授权董事会在本次发行完成后,办理本次发行的股票在北交所申请上 市及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登记、锁定等相关事宜。
7、授权董事会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以及监管部门的要 求,对《公司章程》和其他公司治理制度作出必要和适当的修订;根据本次发 行上市的具体情况,办理《公司章程》修改和备案、注册资本变更登记等相关 事宜。
8、如相关法律法规、监管政策或证券监管部门对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 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交所上市有新的规定,根据新的规定,对本次发行上市的具 体事项作相应修改调整并继续办理本次发行上市事宜。
9、授权公司董事会办理以上未列明但董事会认为与本次发行上市有关的 其他事宜和必要行动,包括就具体事项的办理授权董事长或由董事长进一步授 权具体的工作人员进行办理。
授权有效期:经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内有效。若在此有效期内
本次发行经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则本决议的有效期自动延长至本次发行上市 完成之日。
二、 审议及表决情况
2025 年 9 月 12 日,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和第一届董事会战略委
员会 2025 年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公司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申请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事宜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已就相关事项发表同意的独立意见。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5 年第五次临时股东会审议。
公告编号:2025-048
三、 备查文件
《无锡鑫巨宏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
《无锡鑫巨宏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一届董事会战略委员会 2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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