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5-11-20
证券代码:874884 证券简称:龙行天下 主办券商:招商证券
广东龙行天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工作细则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 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 审议及表决情况
公司于 2025 年 11 日 19 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关
于制定及修改公司部分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的相关制度的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二、 分章节列示制度的主要内容
广东龙行天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工作细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适应广东龙行天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战略
发展需要,增强公司核心竞争力,确定公司发展规划,提高重大投资决策的效 益和决策的质量,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广东龙 行天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规定,特 制订本工作细则。
第二条 战略委员会是董事会下设的专门委员会,对董事会负责,向董事
会报告工作。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三条 战略委员会成员由 5 名董事组成。战略委员会委员应符合《公司
法》、《公司章程》及相关规定对任职资格的要求。
第四条 战略委员会委员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的独立董事或全体董事
的三分之一以上提名,并由董事会全体董事过半数选举产生。
第五条 战略委员会设召集人(主任委员)一名,负责主持委员会工作。
主任委员不能履行职务或不履行职务的,由半数以上委员共同推举一名委员代履行职务。
第六条 战略委员会的召集人(主任委员)由公司董事长担任。
第七条 战略委员会任期与董事会任期一致,委员任期届满,连选可连任。
期间如有委员不再担任公司董事职务,自动失去委员资格,并由董事会根据《公司章程》及本工作细则的规定补足委员。
战略委员会委员可以在任期届满以前提出辞职,委员辞职应当向董事会提交书面辞职报告,且在补选出的委员就任前,原委员仍应当依照本工作细则的规定,履行相关职责。
第三章 职责权限
第八条 战略委员会的主要职责是对公司长期发展战略和重大投资决策进
行研究并提出建议。
第九条 战略委员会可以聘请中介机构提供专业意见。战略委员会履行职
责的有关费用由公司承担。
第四章 决策程序
第十条 公司相关部门配合战略委员会决策的前期准备工作,提供公司有
关方面的资料:
(一)由公司有关部门或控股(参股)企业的负责人上报重大投资融
资、资本运作、资产经营等项目的意向、初步可行性报告以及合作方的基本情况等资料;
(二)由投资评审小组进行初审,签发立项意见书,并报战略委员会备案;
(三)由公司有关部门或者控股(参股)企业对外进行协议、合同、章程及可行性报告等洽谈并向战略委员会提交正式提案;
第十一条 战略委员会对董事会负责,委员会的提案提交董事会审议决
定。
第五章 议事规则
第十二条 战略委员会对公司重大的发展方向、业务布局、投融资、资产
重组等事项提出计划、论证可行性并提出建议,拟定或审查与前述事项有关的合同或重要法律文件。
第十三条 战略委员会根据公司实际情况需要不定期召开会议,如需召开
战略委员会会议的,应于会议召开前三天通知全体委员,并将相关资料和信息提供给全体委员,特殊情况除外。出现紧急事由需召开会议的,可不受上述通知时限的限制,但召集人应当在会议上作出说明。
第十四条 战略委员会会议由召集人(主任委员)负责召集并主持;召集
人(主任委员)不能或者拒绝履行职责时,应指定一名独立董事委员代为履行职责。
第十五条 战略委员会会议通知方式可选择:传真、电话、电子邮件、手
机短信、专人送达、书面通知,但应保证会议资料能同时送达。
第十六条 战略委员会会议应有三分之二以上的委员出席方可举行;每一
名委员有一票的表决权;会议做出的决议,必须经全体委员的过半数通过。
第十七条 战略委员会向董事会提出的审议意见,必须经全体委员的过半
数通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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