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5-11-20
证券代码:874884 证券简称:龙行天下 主办券商:招商证券
广东龙行天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 审议及表决情况
公司于 2025 年 11 日 19 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
制定及修改公司部分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的相关制度的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二、 分章节列示制度的主要内容
广东龙行天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建立健全广东龙行天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
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考核与薪酬管理制度,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广东龙行天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规定,特制定本工作细则。
第二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是董事会下设的专门委员会,对董事会负责,向
董事会报告工作。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三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成员由3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应占多数。
第四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或者全体
董事的三分之一以上提名,并由董事会全体董事过半数选举产生。
第五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设召集人(主任委员)一名,由独立董事委员担
任,负责主持委员会工作。
主任委员不能履行职务或不履行职务的,由半数以上委员共同推举一名委员代履行职务,但该委员必须是独立董事。
第六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的召集人(主任委员)由董事会全体董事过半数
选举产生。
第七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任期与董事会任期一致,委员任期届满,连选可
以连任。期间如有委员不再担任公司董事职务,自动失去委员资格,并由董事会根据《公司章程》及本工作细则规定补足委员。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可以在任期届满以前提出辞职,委员辞职应当向董事会提交书面辞职报告,且在补选出的委员就任前,原委员仍应当依照本工作细则的规定,履行相关职责。
第八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可以下设工作组作为日常办事机构,负责提供公
司有关经营方面的资料及被考评人员的有关资料、负责筹备薪酬和考核委员会会议并执行有关决议。公司相关职能部门执行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的决议和具体工作安排。
第三章 职责权限
第九条 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负责制定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考核
标准并进行考核,制定、审查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政策与方案,并就下列事项向董事会提出建议:
(一)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
(二)制定或者变更股权激励计划、员工持股计划,激励对象获授权益、行
使权益条件成就;
(三)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拟分拆所属子公司安排持股计划;
(四)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监会、全国股转公司规定和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事项。
董事会对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的建议未采纳或者未完全采纳的,应当在董事会决议中记载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的意见及未采纳的具体理由,并进行披露。
第十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可以聘请中介机构提供专业意见。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履行职责的有关费用由公司承担。
第四章 议事规则
第十一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基于公司业绩情况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工
作表现,完成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考核或者形成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计划。
第十二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会议分为定期会议与临时会议,由主任委员召
集和主持。主任委员不能或者拒绝履行职责时,由过半数的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成员共同推举一名独立董事委员代为履行职责。
第十三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定期会议每年至少召开一次会议。当有两名及
以上委员提议时,或者召集人认为有必要时,可以召开临时会议。
第十四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会议召开前三天须通知全体委员。出现紧急事
由需召开会议的,可不受上述通知时限的限制,但召集人应当在会议上作出说明。
第十五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会议通知方式可选择:传真、电话、电子邮件、
手机短信、专人送达、书面通知,但应保证会议资料能同时送达。
第十六条 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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