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5-12-12
公告编号:2025-009
证券代码:874882 证券简称:金晖隆 主办券商:兴业证券
广东金晖隆电气股份有限公司防范控股股东及关联方占用
公司资金管理制度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 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 审议及表决情况
公司于 2025 年 12 月 12 日召开的第一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制定<防范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关联方资金占用管理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为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5 年第
四次临时股东会审议。
二、 分章节列示制度的主要内容
广东金晖隆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防范控股股东及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建立防止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及其他关联方(以下简称“控
股股东及关联方”)占用广东金晖隆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资 金的长效机制,杜绝控股股东及关联方资金占用行为的发生,根据《中华人民 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及《广东金晖隆电气 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制定本制度。
公告编号:2025-009
第二条 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对维护本公司资金安全有法定义务。
第三条 本制度所称资金占用包括但不限于:经营性资金占用和非经营性资金占用。经营性资金占用是指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关联方通过采购、销售等生产经营环节的关联交易产生的资金占用;非经营性资金占用是指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关联方垫付工资与福利、保险、广告等费用和其他支出、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关联方有偿或无偿,直接或间接拆借资金、代偿债务及其他在没有商品和劳务对价情况下,提供给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关联方使用资金等。
第二章 控股股东及关联方资金占用的界定和防范措施
第四条 公司应防止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关联方通过各种方式直接或间接占用公司的资金和资源,不得以下列方式将资金直接或间接地提供给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关联方使用:
(一)有偿或无偿地拆借公司的资金给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关联方使用;
(二)通过银行或非银行金融机构向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关联方提供委托贷款;
(三)委托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关联方进行投资活动;
(四)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关联方开具没有真实交易背景的商业承兑汇票;
(五)代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关联方偿还债务;
(六)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限责任公司等有关规定认定的以其他方式占用公司的资金和资源。
第五条 公司严格防止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及关联方的非经营性资金占用的行为,并持续建立防止控股股东非经营性资金占用的长效机制。公司财务中心和内部审计部门应分别定期检查公司(含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关联方非经营性资金往来情况,杜绝控股股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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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际控制人及其他关联方的非经营性资金占用情况的发生。在审议年度报告、半年度报告的董事会会议上,财务总监应向董事会报告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关联方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和公司对外担保情况。
第六条 公司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关联方发生关联交易时,应严格按照公司《广东金晖隆电气股份有限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制度》及有关规定执行。
第七条 公司应严格遵守《公司章程》和《广东金晖隆电气股份有限公司对外担保管理制度》中对外担保的相关规定,未经董事会或股东会批准,不得进行任何形式的对外担保。
第三章 公司董事会和高管人员的责任及监管程序
第八条 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应按照《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勤勉尽职地履行职责,维护公司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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