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5-12-25
公告编号:2025-056
证券代码:874879 证券简称:戈尔德 主办券商:国泰海通
浙江戈尔德智能悬架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部分银行存款被冻结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 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基本情况
浙江戈尔德智能悬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及公司全资子公司
浙江亚之星汽车部件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亚之星”)2025 年 12 月 24 日因与达
索系统股份有限公司(Dassault Systemes)侵害计算机软件著作权纠纷案,公司及亚之星银行账户中合计 200 万元存款被冻结。
二、被冻结账户信息
(一)被冻结账户一
账户名称:浙江戈尔德智能悬架股份有限公司
开户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瑞安市支行
账户性质:基本户
银行账号:19245101040017650
实际冻结金额:100 万元
(二)被冻结账户二
账户名称:浙江亚之星汽车部件有限公司
开户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温州平阳昆阳支行
账户性质:基本户
银行账号:383177994278
实际冻结金额:100 万元
三、银行账户被冻结原因
达索系统股份有限公司因与公司及亚之星的侵害计算机软件著作权纠纷案,
公告编号:2025-056
向浙江省温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提出财产保全申请,申请冻结公司及亚之星银行账户内款项共计 200 万元,并以浙商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浙江分公司出具的诉讼财产保全责任保险作为担保。近日,公司收到《浙江省温州市中级人民法院财产保全告知书》【(2025)浙 03 执保 360 号】,经法院裁定,分别冻结公司及亚之星银行存款 100 万元,冻结期限为一年。
四、对公司的影响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生产经营正常开展,本次银行账户冻结暂不会对公司生产经营产生重大影响,同时公司将密切关注事态进展,争取尽快解除公司银行账户被冻结的状态。公司将根据相关事项进展情况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并注意投资风险。
五、报备文件
《浙江省温州市中级人民法院财产保全告知书》(2025)浙 03 执保 360 号
浙江戈尔德智能悬架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 年 12 月 25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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