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5-12-12
证券代码:874872 证券简称:蒲惠智造 主办券商:光大证券
蒲惠智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有关《公司章程》的更正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蒲惠智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5 年 5 月 5 日召开第
二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及 2025 年 5 月 21 日召开 2025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审
议通过了《关于制定公司股票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并公开转让后适
用的〈蒲惠智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草案)〉的议案》,并于 2025 年 9 月 29
日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指定信息披露平台(www.neeq.com.cn)上披露了《公司章程》。
经谨慎审查,公司披露的《公司章程》部分内容需要更正,主要内容如下:
更正前 更正后
第三条 公司名称:蒲惠智造科技股份 第三条 公司名称:蒲惠智造科技股份
有限公司。 有限公司。
公司住所:浙江省杭州市江干区庆春 公司住所:浙江省杭州市上城区庆春
东路 1-1 号西子联合大厦 5 楼。 东路 1-1 号(临)5 层。
邮政编码:310020。 邮政编码:310020。
第四条 注册资本为人民币5,262.35万 第四条 注册资本为人民币5,262.35万
元。 元,已全部实缴到位。
第六条 董事长为公司的法定代表人。 第六条 代表公司执行公司事务的董 担任法定代表人的董事辞任的,视为 事为公司的法定代表人。担任法定代 同时辞去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辞 表人的董事辞任的,视为同时辞去法 任的,公司应当在法定代表人辞任之 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辞任的,公司应 日起三十日内确定新的法定代表人。 当在法定代表人辞任之日起三十日内
确定新的法定代表人。
第十五条 公司或公司的子公司(包括 第十五条 公司或公司的子公司(包公司的附属企业)不以赠与、垫资、担 括公司的附属企业)不以赠与、垫资、保、补偿或贷款等形式,为他人取得本 担保、借款等形式,为他人取得本公司公司或者其母公司的股份提供财务资 或者其母公司的股份提供财务资助,助,公司实施员工持股计划的除外。 公司实施员工持股计划的除外。
为公司利益,经股东会决议,或者董事 为公司利益,经股东会决议,或者董事会按照本章程或者股东会的授权作出 会按照本章程或者股东会的授权作出决议,公司可以为他人取得本公司或 决议,公司可以为他人取得本公司或者其母公司的股份提供财务资助,但 者其母公司的股份提供财务资助,但财务资助的累计总额不得超过已发行 财务资助的累计总额不得超过已发行股本总额的百分之十。董事会作出决 股本总额的百分之十。董事会作出决议应当经全体董事的三分之二以上通 议应当经全体董事的三分之二以上通
过。 过。
第十九条 公司根据经营和发展的需 第十九条 公司根据经营和发展的需要,依照法律法规的规定,经股东会分 要,依照法律法规的规定,经股东会分别作出决议,可以采用下列方式增加 别作出决议,可以采用下列方式增加
注册资本: 注册资本:
(一)向不特定对象发行股份; (一)向不特定对象发行股份;
(二)向特定对象发行股份; (二)向特定对象发行股份;
(二)向现有股东派送红股; (三)向现有股东派送红股;
(三)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四)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四)法律、行政法规以及有权主管机 (五)法律、行政法规以及中国证监会
关批准的其他方式。 规定的其他方式。
第二十二条 公司收购本公司股份的 第二十二条 公司收购本公司股份,可方式,应当遵守法律、行政法规及相关 以通过公开的集中交易方式,或者法
监管部门的规定。 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认可的其
他方式进行。
第三十三条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执行 第三十三条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执行职务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或者本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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