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5-12-26
公告编号:2025-127
证券代码:874867 证券简称:佳宏新材 主办券商:东吴证券
芜湖佳宏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2025 年 12 月 25 日
2.会议召开方式:√现场会议 □电子通讯会议
3.会议召开地点:芜湖佳宏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会议室
4.发出董事会会议通知的时间和方式:2025 年 12 月 22 日以专人送达、传
真通知、电子邮件、电子通信等方式发出
5.会议主持人:徐楚楠
6.会议列席人员:公司部分高管人员
7.召开情况合法合规性说明:
本次董事会召集、召开和议案审议所履行的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芜湖佳宏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会议应出席董事 7 人,出席和授权出席董事 7 人。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对外投资的议案》
1.议案内容:
公告编号:2025-127
公司根据战略规划及经营需要,拟与无锡德易力电子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德易力”)股东 DTC CO.,Ltd 签署《股权转让协议》,受让其持有德易力 15%的股权(以下简称“标的股权”)。根据中水致远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出具的评估报告(中水致远评报字[2025]第 020467 号),标的股权的股权转让价款为 5,500 万元。本次转让完成后,公司将持有德易力 30%的股权(原持有 15%),德易力仍为公司参股公司。
本次交易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公司 2024 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表期末资产总额为 664,323,332.23 元,期末净资产为 553,732,801.40 元。本次对外投资未导致公司取得被投资企业控股权,公司在十二个月内对德易力投资累计计算未达到《非上市公众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关于重大资产重组标准的规定,故本次交易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本次交易不构成关联交易。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5 年 12 月 26 日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指定
信息披露平台(www.neeq.com.cn)披露的《对外投资公告》(公告编号:2025-128)。2.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无需回避表决。
3.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4.提交股东会表决情况:
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三、备查文件
《芜湖佳宏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芜湖佳宏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 年 12 月 26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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