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5-12-08
公告编号:2025-119
证券代码:874867 证券简称:佳宏新材 主办券商:东吴证券
芜湖佳宏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2025 年 12 月 8 日
2.会议召开方式:√现场会议 □电子通讯会议
3. 会议召开地点:芜湖佳宏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会议室。
4.发出董事会会议通知的时间和方式:2025 年 12 月 5 日以专人送达、传真
通知、电子邮件、电子通信等方式发出
5.会议主持人:徐楚楠
6.会议列席人员:公司部分高管人员
7.召开情况合法合规性说明:
本次董事会召集、召开和议案审议所履行的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芜湖佳宏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会议应出席董事 7 人,出席和授权出席董事 7 人。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更正公司 2025 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1.议案内容: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 28 号——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和差错更正》《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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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信息披露规则》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为
保证信息披露的准确性,现对公司 2025 年 10 月 30 日披露的《2025 年第三季度
报告》中涉及的有关信息进行更正。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12月8日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指定信息披露平台(www.neeq.com.cn)披露的《2025 年第三季度报告(更正公告)》(公告编号:2025-120)、《2025 年第三季度报告(更正后)》(公告编号:2025-121)。2.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无需回避表决。
3.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4.提交股东会表决情况:
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5.审计委员会意见:
审计委员会审议并通过上述议案,同意将上述议案提交至公司董事会审议。(二)审议通过《关于批准报出公司 2025年 1-9 月财务报表及审计报告的议案》1.议案内容:
公司根据中国证监会及北京证券交易所关于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相关信息
披露的要求,编制了自 2025 年 1 月 1 日至 2025 年 9 月 30 日的财务报表;容诚
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作为公司本次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的审计机构,对公司前述财务报表进行了审计并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芜湖佳宏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审计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12月8日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指定信息披露平台(www.neeq.com.cn)披露的《2025 年 1-9 月审计报告》。
2.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无需回避表决。
3.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4.提交股东会表决情况:
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5.审计委员会意见:
审计委员会审议并通过上述议案,同意将上述议案提交至公司董事会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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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审议通过《关于批准报出公司三年一期非经常性损益明细表及鉴证报告的
议案》
1.议案内容:
公司 2022 年度、2023 年度、2024 年度和 2025 年 1-9 月的非经常性损益明
细表已经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鉴证并出具《芜湖佳宏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非经常性损益的鉴证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12月8日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指定信息披露平台(www.neeq.com.cn)披露的《最近三年及一期非经常性损益的鉴证报告》。
2.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无需回避表决。
3.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7 票;反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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