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最近访问:
发表于 2025-08-26 17:53:50 股吧网页版
佳宏新材: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会议决议公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5-08-26


证券代码:874867 证券简称:佳宏新材 主办券商:东吴证券
芜湖佳宏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2025 年 8 月 26 日

2.会议召开方式:√现场会议 □电子通讯会议

本次会议采用现场会议的方式召开,会议召开地点为芜湖佳宏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会议室。
3.会议表决方式:

√现场投票 □电子通讯投票

□网络投票 □其他方式投票

4.会议召集人: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徐楚楠
6.召开情况合法合规性说明:

本次董事会召集、召开和议案审议所履行的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芜湖佳宏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出席和授权出席本次股东会会议的股东共 9 人,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32,627,459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86.1394%。
(三)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股东会会议情况

1.公司在任董事 8 人,列席 8 人;

2.公司在任监事 3 人,列席 3 人;

3.公司董事会秘书列席会议;

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取消公司监事会并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1.议案内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调整公司内部监督机构设置,公司不再设置监事会和监事。公司第三届监事会及监事履行职责至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本议案之日止,《公司法》规定的监事会的职权由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行使,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相应废止,公司各项规章制度中涉及监事会、监事的规定不再适用。

为保持与新施行的相关法律法规有关条款的一致性,根据《公司法》及其延伸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对现行《公司章程》进行修订,并授权董事会或董事会授权人士办理后续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变更登记手续。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8月11日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信息披露平台(www.neeq.com.cn)披露的《芜湖佳宏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取消监事会并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07)。

2.议案表决结果:

普通股同意股数 32,627,459 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
反对股数 0 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弃权股数 0 股,占出
席本次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本议案涉及特别决议事项,已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无需回避表决。

(二)审议通过《关于制定及修订需提交股东会审议的相关内部治理制度的议案》
1.议案内容:

鉴于公司取消监事会,为进一步规范公司的组织和行为,根据《公司法》《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治理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拟制定并修订需提交股东会审议的部分公司治理制度。

(1)《芜湖佳宏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股东会议事规则》

(2)《芜湖佳宏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

(3)《芜湖佳宏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制度》

(4)《芜湖佳宏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对外担保管理制度》

(5)《芜湖佳宏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对外投资管理办法》

(6)《芜湖佳宏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7)《芜湖佳宏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防范控股股东及关联方资金占用管理
制度》

(8)《芜湖佳宏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利润分配管理制度》

(9)《芜湖佳宏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承诺管理制度》

(10)《芜湖佳宏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8月11日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指定信息披露平台(www.neeq.com.cn)上披露的上述公司治理制度(公告编号:2025-011至 2025-020)。

2.议案表决结果:

普通股同意股数 32,627,459 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
反对股数 0 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弃权股数 0 股,占出
席本……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郑重声明:用户在财富号/股吧/博客等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字、视频、音频、数据及图表)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作者:您目前是匿名发表   登录 | 5秒注册 作者:,欢迎留言 退出发表新主题
温馨提示: 1.根据《证券法》规定,禁止编造、传播虚假信息或者误导性信息,扰乱证券市场;2.用户在本社区发表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证券投资并承担相应风险。《东方财富社区管理规定》

扫一扫下载APP

扫一扫下载APP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908328号 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编号:913101046312860336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021-34289898 举报邮箱:jubao@eastmoney.com
沪ICP证:沪B2-20070217 网站备案号:沪ICP备05006054号-11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0120号 版权所有:东方财富网 意见与建议:021-54509966/952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