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5-07-14
关于广东威诺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公开转让并挂牌申请文件的
审核问询函
广东威诺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并开源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现对由开源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主办券商”)推荐的广东威诺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票公开转让并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以下简称“全国股转系统”)挂牌的申请文件提出问询意见,请公司与主办券商予以落实,将完成的问询意见回复通过全国股转系统公开转让并挂牌审核系统一并提交。
1.关于境外销售。根据申报文件,报告期内,公司境外销售收入 8,757.53 万元、10,772.07 万元,占营业收入的比例分别为 91.53%、88.33%,第一大客户 Homewerks Worldwide,LLC 报告期各期销售占比分别为 49.19%和 52.92%。
请公司:(1)说明主要境外客户基本情况,包括但不限于公司名称、成立时间、国家、注册资本、实际控制人、经营规模等、合作期限、客户稳定性、客户类型等,是否存在通过关联方、第三方回款的情形,是否实现终端销售;报告期末境外销售形成的应收账款期后回款情况;上述客户及其实际控制人或主要股东、关键经办人员与公司是否存在关联关系或其他利益安排;(2)结合公司与 HomewerksWorldwide, LLC 业务合作历史、合作机制、公司产品可替代性及竞争优势、美国市场需求状况、Homewerks Worldwide,
LLC 自身经营情况、公司期后与其订单签订情况等,说明双方业务合作的稳定性及可持续性,如其停止或减少对公司的产品采购,是否对公司未来持续经营能力构成重大不利影响,公司减少客户依赖的具体措施和有效性,是否具备开发新客户的能力及成效;结合产品可替代性、目前在手订单情况、期后新增订单,说明与其他客户签署的订单情况及新客户的开拓情况;(3)说明公司客户集中度较高的原因,对比同行业可比公司,说明客户集中度高是否符合行业特征,如明显高于同行业可比公司,说明原因及合理性;(4)结合境内外主要客户采购产品的单价及单位成本、境内外各产品收入占比及毛利率,说明境内外毛利率存在差异的原因;(5)说明公司主要出口国地区贸易政策、关税政策、汇率变动等是否存在不确定性,是否可能对公司业绩产生较大影响,公司应对措施及有效性;(6)说明在销售所涉国家和地区是否依法取得从事相关业务所必需的资质、许可,报告期内是否存在被相关国家和地区处罚或者立案调查的情形;(7)说明相关业务模式下的结算方式、跨境资金流动、结换汇等是否符合国家外汇及税务等法律法规的规定;报告期内境外销售收入与海关报关数据的差异原因及合理性,与出口退税、运费及保险费是否匹配。
请主办券商、会计师及律师按照《挂牌审核规则适用指引 1 号》中关于境外销售的要求补充核查,说明对于境外销售收入的核查方式,并对公司境外销售收入的真实、准确、完整性发表明确意见。
2.关于经营业绩。根据申报文件,(1)报告期内,公司营业收入分别为 9,568.16 万元、12,194.99 万元,2024 年公司收入增长 27.45%;(2)公司系 ODM/OEM 生产制造商,并以 ODM 模式为主;(3)根据工商信息,公司主要客户宁波橙风工贸有限公司属于服饰制造行业;(4)截至 2024 年末,公司员工人数 235 人。
请公司:(1)说明公司 ODM、OEM、自有品牌模式分
别的收入金额及占比、不同销售模式的主要客户、不同销售模式的毛利率是否存在差异及原因;(2)结合公司技术创新情况,营销策略,现有市场份额,新开拓主要客户情况、公司客户复购率、期末在手订单、期后经营业绩(收入及其增长率、净利润、毛利率、经营活动现金流量)情况等,说明公司未来经营业绩的稳定性;(3)说明报告期公司主要境内客户的基本情况(包括但不限于公司名称、成立时间、实缴资本、实际控制人、经营规模等)、合作期限、客户稳定性、销售金额及占比等,经营规模与公司销售规模的匹配性等;宁波橙风工贸有限公司向公司采购的原因,是否为贸易商,若是,终端客户的情况;(4)说明公司人均创收及人均创利情况与同行业可比公司是否存在显著差异;人员平均薪酬与当地平均工资是否存在显著差异。
请主办券商及会计师:(1)核查上述事项,并发表明确意见;(2)说明针对营业收入的核查方式及程序,发函、回函、走访、替代措施的金额和比例,针对公司收入确认方式及时点恰当性采取的具体核查措施及有效性,对收入真实
性、完整性、准确性发表明确意见。
3.关于采购与存货。根据申报文件,(1)报告期内,公司存货的账面价值分别为 1,467.50 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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