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5-07-11
关于河北橡一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
发行股票并上市辅导工作进展情况报告(第六期)
河北橡一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辅导对象”、“公司”、“橡一科技”)拟申请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作为辅导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辅导监管规定》等有关规定,以及《河北橡一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与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辅导协议》相关约定开展辅导工作。现就本期辅导工作进展情况报告如下:
一、辅导工作开展情况
(一)辅导人员
辅导机构成立了橡一科技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辅导工作小组。辅导工作人员为汪柯、王德昌、谢柯、刘子杰、江元祥、刘景哲和葛顺,其中汪柯为辅导工作小组组长。本辅导期间,曾玉华因工作变动不再担任辅导工作小组成员,并根据辅导工作的实际需要,新增葛顺为辅导工作小组成员,其他辅导工作人员未发生变动。上述人员均为辅导机构的正式从业人员,其中汪柯、王德昌、谢柯、江元祥具有保荐代表人资格,所有辅导人员均具备有关法律、财务等必备的专业知识和技能,具有较强的敬业精神,且同期担任辅导工作的企业家数均不超过四家。
参与本次辅导的中介机构还包括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和北京德恒律师事务所。
(二)辅导时间及方式
本辅导期(第六期)自 2025 年 4 月 1 日至 2025 年 6 月 30 日。
本辅导期内,辅导机构根据辅导实施计划和橡一科技实际情况,持续跟踪和落实前期辅导相关重点事项,采取查阅、访谈、答疑等多种方式开展辅导工作。辅导机构与天健会计师、德恒律师根据橡一科技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的工作安排,对辅导对象的业务、财务以及法律事项开展了尽职调查工作,同时督促辅导对象对已发现的问题进行整改。
(三)辅导的主要内容
本辅导期内,民生证券辅导工作小组对辅导对象进行了以下全面辅导:
1、全面进行尽职调查工作
本辅导期内,辅导机构持续开展法律、业务、财务等各项尽职调查工作,持续跟踪辅导对象的历史沿革、公司治理、业务经营和财务状况等。通过与管理层持续沟通,了解美国的最新关税政策以及伊朗局势等最新国际环境对公司境外销售的影响。另外,对辅导对象、辅导对象关键自然人及重要关联方的银行流水进行核查,并获得大额流入流出的业务支持证据。
2、继续加强公司治理和内部控制
辅导工作小组与其他证券服务机构通力合作,持续跟踪公司治理、规范运作等方面的情况,明确股东会、董事会、监事会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责任、权利和义务范围,督促股东会、董事会、监事会等组织机构规范运行。公司计划在 2025 年12 月 31 日之前,按照《公司法》的规定,取消监事会,并由审计委员会行使《公司法》规定的监事会的职权。前述事项将在公司董事会、股东会审议通过后,根据董事会、股东会审议通过的方案具体实施,届时公司将修改公司章程及其他相应内部制度。
3、及时传达资本市场最新监管动态
本辅导期内,民生证券辅导工作小组对辅导对象相关人员进行了监管动态辅导,对最新的法律法规进行解读,及时传达最新的监管政策与审核动态,分析最新相关政策法规对公司资本运作的影响,并对辅导对象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等“关键少数”进行培训,加强其对证券市场法律法规的学习,进
一步增强诚信意识、自律意识和法制意识,树立正确的“上市观”,维护好自身及公司的口碑声誉。
(四)证券服务机构配合开展辅导工作情况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北京德恒律师事务所作为橡一科技本次辅导工作的证券服务机构,积极参与、配合民生证券对橡一科技的辅导工作,各方协作配合良好。
二、辅导对象目前仍存在的主要问题及解决方案
(一)前期辅导工作中发现问题及解决情况
经过前期辅导,公司已根据辅导机构及其他证券服务机构的建议,进一步强化了内部控制和公司治理,并根据公司实际经营情况、内控重点工作事项等,建立并完善相关内控制度。辅导机构将会持续按照上市相关要求对辅导对象的内部控制、规范运作进行跟踪,及时发现问题、提供解决建议并督促落实。
民生证券辅导工作小组将持续关注辅导对象业务发展情况、美国最新关税政策以及伊朗局势等,是否会对公司 2025 年经营业绩产生不利影响,并及时跟进国际形势、行业走向、竞争状况等对业绩产生重要影响的因素。
(二)目前仍存在的主要问题及解决方案
当前,公司仍需根据上市要求持续优化内控体系。辅导工作小组将会持续针对公司的法律、业务、财务等方面的重点事项进行核查梳理并提出解决建议,公司的内部控制和业务、财务的协同仍需持续完善,以确保辅导对象合规经营,各项内控制度有效运行,……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