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5-12-03
公告编号:2025-028
证券代码:874847 证券简称:美昱新材 主办券商:东吴证券
苏州美昱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任命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 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 责任。
一、任免基本情况
(一)任免的基本情况
苏州美昱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5 年 12 月 1 日召开第
一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增选并提名独立董事的议案》,于 2025 年 12 月 1 日召开第一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取消监事会并废止相关 制度的议案》。
提名许喆先生为公司独立董事,任职期限自 2025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一届董事会任职期限届满之日止,本次任免尚需提交 2025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会议审议,自相关议案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上述提名人员持有公司股份 0 股,占公司股本的 0%,不是失信联合惩戒对象。
提名张怡女士为公司独立董事,任职期限自 2025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一届董事会任职期限届满之日止,本次任免尚需提交 2025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会议审议,自相关议案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上述提名人员持有公司股份 0 股,占公司股本的 0%,不是失信联合惩戒对象。
免去谢迪夷的监事会主席职务,本次任免尚需提交 2025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会议审议,自相关议案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上述免职人员持有公司股份 1,755,000 股,占公司股本的 5.85%,不是失信联合惩戒对象。
免去钱文芳女士的非职工代表监事职务,本次任免尚需提交 2025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会议审议,自相关议案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上述免职人员持有公司股份 300,000股,占公司股本的 1%,不是失信联合惩戒对象。
免去李钊先生的职工代表监事职务,自 2025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会议审议通过撤
公告编号:2025-028
销监事会之日起生效。上述免职人员通过苏州美富企业管理咨询中心(有限合伙)间接持有公司股份 150,000 股,占公司股本的 0.5%,不是失信联合惩戒对象。
(二)任免原因
为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结构, 公司根据《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治理 规则》《苏州美昱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公司章程》等规定,拟设立审计委员会,行使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规定的监事会职权。公司对谢迪夷先生、钱文芳女士、李 钊先生在任职期间勤勉尽责,为促进公司规范运作和持续发展发挥了积极作用表示衷 心感谢!
(三)新任董监高人员履历
许喆,男,1978 年 8 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审计学专业本科学
历,注册会计师。2001 年 9 月至 2013 年 11 月,在江苏公证天业会计师事务所苏州分
所任审计师;2013 年 11 月至今,在公证天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苏州分 所任高级经理。
张怡,女,1972 年 4 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法学专业本科学
历。1996 年 8 月至 1998 年 10 月,在苏州正兴律师事务所从事律师助理工作;1998
年 11 月至 2000 年 12 月,在力捷电脑(中国)有限公司任法务;2001 年 1 月至 2001
年 11 月,待业;2001 年 11 月至 2006 年 5 月,在苏州易通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任法
务;2006 年 5 月至 2008 年 5 月,在江苏苏州轩海律师事务所从事律师工作;2008 年
5 月至 2024 年 7 月,在上海市协力(苏州)律师事务所从事律师工作;2024 年 7 月
至今,在上海兰迪(苏州)律师事务所从事律师工作。
二、任免对公司产生的影响
公司新任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候选人的任职资格符合法律法规、部门规章、业务规则和公司章程等规定。
本次任命不存在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兼任本公司监事的情形;不存在公司监事为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配偶或直系亲属情形。
对公司生产、经营的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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