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5-05-15
关于成都一通密封股份有限公司股票公开转让并挂牌申请
文件的审核问询函的回复
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限责任公司:
根据贵公司于 2025 年 4 月 14 日下发的《关于成都一通密封股份有限公司股
票公开转让并挂牌申请文件的审核问询函》(以下简称“问询函”)的要求,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建投证券”或“主办券商”)已按要求组织成都一通密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一通密封”“申请挂牌公司”或“公司”)及北京金诚同达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律师”)、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会计师”)等中介机构对上述问询进行认真讨论,需要相关中介机构核查并发表意见的问题,已由各中介机构分别出具核查意见;涉及到《公开转让说明书》及其他相关文件需要改动部分,已按照问询函的要求进行了修改。公司及主办券商对上述问询进行如下回复,请审核。
如无特别说明,本回复中所使用的简称与《公开转让说明书》中的简称具有相同含义。
本回复中的字体注释如下:
黑体(加粗) 问询函所列问题
宋体(不加粗) 问询函所列问题的回复
楷体(加粗) 对《公开转让说明书》等申报文件的修改或补充披露
本审核问询函回复中若出现总计数尾数与所列数值总和尾数不符的情况,均为四舍五入所致。
目 录
1、关于商业秘密纠纷 ...... 3
2、关于历史沿革及股权纠纷...... 23
3、关于经营业绩 ...... 43
4、关于应收款项 ...... 70
5、关于存货与采购 ...... 84
6、其他事项 ...... 107
6-1 关于业务合规性...... 107
6-2 关于创业板申报......113
6-3 关于固定资产......117
6-4 其他...... 126
6-5 关于是否涉及其他重要事项...... 149
1、关于商业秘密纠纷
根据申报文件,公司多名董事、高管曾在四川省机械院任职,2000 年四川
省机械院、密封所、日机有限就一通科技、彭建、鄢新华侵犯商业秘密提起诉讼; 2021 年中密控股就一通密封、彭建、鄢新华侵犯商业秘密提起诉讼。
请公司说明:(1)两次诉讼的具体情况,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背景、侵权行为、案件金额、判决结果及执行情况等,诉讼相关方一通科技与公司之间的关系,四川省机械院、密封所、日机有限、中密控股之间的关系;诉讼所涉产品类别、报告期内相关产品形成的销售收入及占比,是否涉及公司核心技术或主要产品,量化分析诉讼事项对公司生产经营、财务状况、未来发展可能产生的影响,是否构成公司申请挂牌的实质性障碍,公司拟采取的应对措施,后续是否再次发生商业秘密侵权诉讼纠纷或存在相关风险;(2)公司两次涉及商业秘密侵权的原因,是否存在合规管理及内部控制制度不健全的情形;结合公司目前专利技术的来源情况,说明公司是否与其他方存在商业秘密、知识产权等方面的纠纷,董监高、核心技术人员是否存在违反原任职单位保密或竞业禁止相关协议的情形,公司核心技术及主要产品是否存在被认定为侵权的风险,是否涉及核心人员原任职单位的职务发明,公司采取的知识产权保护、合规管理、风险控制措施及其有效性、可执行性。
请主办券商、律师核查上述事项,并发表明确意见。
【公司回复】:
一、两次诉讼的具体情况,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背景、侵权行为、案件金额、判决结果及执行情况等,诉讼相关方一通科技与公司之间的关系,四川省机械院、密封所、日机有限、中密控股之间的关系;诉讼所涉产品类别、报告期内相关产品形成的销售收入及占比,是否涉及公司核心技术或主要产品,量化分析诉讼事项对公司生产经营、财务状况、未来发展可能产生的影响,是否构成公司申请挂牌的实质性障碍,公司拟采取的应对措施,后续是否再次发生商业秘密侵权诉讼纠纷或存在相关风险
(一)两次诉讼的具体情况,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背景、侵权行为、案件金额、判决结果及执行情况等,诉讼相关方一通科技与公司之间的关系,四川省机械院、密封所、日机有限、中密控股之间的关系
1、2000 年四川省机械院、密封所、日机有限就一通科技、彭建、鄢新华侵
犯商业秘密提起的诉讼具体情况
2000 年 6 月 21 日,原告省机械院、四川密封技术研究所、中密控股(前身
为四川日机密封件有限公司)以侵犯商业秘密为由对被告一通科技、彭建、鄢新华提起诉讼,该案由成都市中院审理。
根据起诉状,原告诉称:被告一通科技生产、销售密封件产品的经营活动均系私自使用其掌握的原告商业秘密的结果,侵害原告合法权益,故请求法院:1、判令被告立即停止使用原告的商业秘密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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