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5-12-10
公告编号:2025-015
证券代码:874843 证券简称:思安新能 主办券商:国投证券
思安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任命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任免基本情况
(一)任免的基本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及《思安新能源股份有限公
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于 2025 年 12 月 8 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
过了《关于提名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同意提名程茂勇先生、傅瑜先生、贾剑波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上述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5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审议。
提名程茂勇先生为公司独立董事,任职期限至第五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本次任免尚需提交 2025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会议审议,自相关议案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上述提名人员持有公司股份 0 股,占公司股本的 0%,不是失信联合惩戒对象。
提名傅瑜先生为公司独立董事,任职期限至第五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本次任免尚需提交 2025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会议审议,自相关议案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上述提名人员持有公司股份 0 股,占公司股本的 0%,不是失信联合惩戒对象。
提名贾剑波先生为公司独立董事,任职期限至第五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本次任免尚需提交 2025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会议审议,自相关议案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上述提名人员持有公司股份 0 股,占公司股本的 0%,不是失信联合惩戒对象。
(二)任命原因
为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提升公司治理水平,增强董事会决策的科学性、独立性和客观性,并充分保护公司全体股东合法权益,根据《公司法》《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治理规则》《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治理指引第 2 号——独立董事》等法律法规有关规定,公司董事会提名独立董事,提名程茂勇先生、傅瑜先生、贾剑波先生为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
公告编号:2025-015
(三)新任董监高人员履历
贾剑波先生,1961 年 11 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北京航空航天大
学工学博士,高级工程师。1982 年 9 月至 1986 年 9 月,担任航空工业总公司 627 所第
一研究室技术员;1989 年 2 月至 1991 年 9 月担任航空工业总公司 627 所研究部工程师;
1995年7月至1997年12月担任航空工业总公司627所计算室主任;1998年8月至 2006
年 6 月历任中国节能环保集团有限公司企业管理部副主任、项目部主任;2006 年 6 月
至 2007 年 11 月担任海特光电有限责任公司总经理;2007 年 11 月至 2010 年 5 月担任
浙江运达风电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2010 年 6 月至 2012 年 1 月担任华禹水务产业投资
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总经理;2012 年 1 月至 2020 年 10 月,担任中节能实业发展有限公
司副董事长;2015 年 9 月至 2019 年 7 月担任昆山中节能环保投资有限公司董事长;2020
年 10 月至 2021 年 10 月,担任中节能实业发展有限公司副董事长、总法律顾问;2022
年 5 月至 2024 年 2 月担任中节能环境保护股份有限公司董事。
程茂勇先生,1986 年 7 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博士研究生学历。
2014 年 5 月至今,历任西安交通大学经济与金融学院金融系讲师、副教授、教授;2025年 5 月至今任重庆宇隆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二、任命对公司产生的影响
公司新任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符合法律法规、部门规章、业务规则和公司章程等规定。
本次任命不存在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兼任本公司监事的情形;不存在公司监事为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配偶或直系亲属情形。
对公司生产、经营的影响:
本次任命能有效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提升公司董事会管理水平,促进公司规范运作,不会对公司的生产、经营产生不利影响。
三、备查文件
《思安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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