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5-12-10
证券代码:874843 证券简称:思安新能 主办券商:国投证券
思安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拟取消监事会并修订《公司章程》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修订内容
√修订原有条款 √新增条款√删除条款
根据《公司法》《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督管理办法》《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治理规则》《关于新<公司法>配套全国股转系统业务规则实施相关过渡安排的通知》等相关规定,公司拟修订《公司章程》的部分条款,具体内容如下:
1.因取消监事会,相应删除《公司章程》中“监事会”章节,同时补充增加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章节;
2.根据《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管指引第 3 号--章程必备条款》,补充独立董事的权利义务、职责及履职程序等章程必备条款;
3.部分条款仅删除“监事会”、“监事”相关表述,或者将表述调整为“审计委员会”等,上述修订因涉及条目众多,由于未影响实质内容,在不涉及其他修订的情况下,不再逐项列示;
4.由于调整和修订原有条款导致原有条款序号发生变化的,在不涉及其它修订的情况下,不再逐项列示。
(一)修订条款对照
修订前 修订后
第一条 为维护思安新能源股份有限 第一条 为维护思安新能源股份有限
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东和债 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东、职
权人的合法权益,规范公司的组织和行 工和债权人的合法权益,规范公司的组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 织和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 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 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法》”)、《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督管理办 券法》”)、《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督管理法》《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管指引第 3 号 办法》《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管指引第 3----章程必备条款》《全国中小企业股 号----章程必备条款》《全国中小企业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治理规则》等有关 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治理规则》等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制订 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制
本章程。 订本章程。
第七条 公司全部资产分为等额股份, 第七条 公司全部资产分为等额股份,股东以其认购的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 股东以其认购的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公司以其全部资产对公司的债务 责任,公司以其全部财产对公司的债务
承担责任。 承担责任。
第十条 公司的经营宗旨:秉承“凝聚 第十条 公司的经营宗旨:秉承“凝聚智慧,追求卓越”的理念,“携手并进, 智慧,追求卓越”的理念,“为客户创回报社会”的使命,致力于成为大型工 造价值,为社会节约资源,为人类改善业企业节能减排专家、新能源及提高能 环境”的使命,致力于成为大型企业智源利用效率专家,为客户创造价值,为 慧综合能源服务领导者。
社会节约资源,为人类改善环境。
第二十五条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 第二十五条 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理人员应当向公司申报所持有的本公 制人在挂牌前直接或间接持有的股票司的股份及其变动情况,在任职期间每 分三批解除转让限制,每批解除转让限年转让的股份不得超过其所持有本公 制的数量均为其挂牌前所持股票的三司同一种类股份总数的百分之二十五。 分之一,解除转让限制的时间分别为挂上述人员在离职后半年内,不得转让其 牌之日、挂牌期满一年和两年。公司董
所持有的本公司股份 事、高级管理人员应当向公司申报所持
有的本公司的股份及其变动情况,在就
任时确定的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
不得超过其所持有本公司同一种类股
份总数的百分之二十五。上述人员在离
职后半年内,不得转让其所持有的本公
司股份。
第二十六条 公司股票在全国股转系 第二十八条 股东通过全国股转系统
统挂牌转让后,股东通过全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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