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5-10-27
关于辽宁辽拓大益农业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公开转让并挂牌申请文件的
第二轮审核问询函
辽宁辽拓大益农业机械股份有限公司并方正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
现对由方正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主办券商”)推荐的辽宁辽拓大益农业机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票公开转让并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以下简称“全国股转系统”)挂牌的申请文件提出第二轮问询意见。
1.关于收入真实性与业绩增长。根据申报文件及前次问
询回复,2023 年度、2024 年度和 2025 年 1-3 月,公司营业
收入分别为 51,930.59 万元、61,617.08 万元和 2,960.60 万
元,在全国玉米收获机销量减少背景下逆势增长;信贷机构受托支付回款金额分别为 15,116.05 万元、18,203.84 万元和 42.00万元,系公司制定购机贷款利息补贴政策;2024 年开始的新三年玉米收获机购置补贴政策中,逐渐从技术成熟、保有量较高的产品向技术附加值较高的产品进行调整;部分机型销售价格低于其他公司同类产品的零售单价;中介机构通过随机抽取经销商的终端农户进行实地走访,经走访的农户共计 143户。
请公司:(1)说明购机贷款利息补贴政策合作第三方金融机构基本情况、经营资质,是否与公司存在潜在关联关系;说明报告期期后信贷机构受托支付回款金额与销售收入是否匹配,信贷机构结算及回款周期,是否存在虚构交易、调节收入金额及确认时点的情形;说明购机贷款利息补贴政策会计处理方法是否保持一惯性。(2)说明公司及经销商是否存在违反农机购置补贴政策相关规定的情况,是否经由农业农村部农机购置补贴信息公开专栏违规通报、列入黑名单,是否存在借用农民身份证违规申请补贴、通过减少机具配置或拆除已补贴机具零配件等手段套取补贴资金的情况;说明经销商基于指导价加价销售的金额区间,是否存在异常大幅度加价的情况。(3)说明经营业绩(营业收入、毛利率、经营活动现金流等)对购机贷款利息补贴政策、玉米收获机购置补贴政策变动与公司定价策略的依赖程度,进一步分析拉动营业收入增长的关键因素。
请主办券商及会计师:(1)核查上述事项并发表明确意见。(2)说明终端农户抽取方法,按销售金额区间列示农户数量,是否存在大额购买、短时间内重复购买等异常情况。
除上述问题外,请公司、主办券商、律师、会计师对照《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督管理办法》《非上市公众公司信
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 1号——公开转让说明书》《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股票挂牌规则》《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股票挂牌审核业务规则适用指引第 1 号》等规定,如存在涉及公开转让条件、挂牌条件、信息披露以及影响投资者判断决策的其他重要事项,请予以补充说明;如财务报告审计截止日至公开转让说明书签署日超过 7 个月,请按要求补充披露、核查,并更新推荐报告。
请你们在 10 个交易日内对上述问询意见逐项落实,并通过全国股转系统公开转让并挂牌审核系统上传问询意见回复材料全套电子版(含签字盖章扫描页)。若涉及对《公开转让说明书》的修改,请以楷体加粗说明。如不能按期回复的,请及时通过审核系统提交延期回复的申请。如公开转让说明书所引用的财务报表超过 6个月有效期,请公司在问询回复时提交财务报表有效期延期的申请,最多不超过 3个月。
经签字或签章的电子版材料与书面材料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在提交电子版材料之前请审慎、严肃地检查报送材料,避免全套材料的错误、疏漏、不实。
我们收到你们的回复后,将根据情况决定是否再次向你们发出审核问询意见。如发现中介机构未能勤勉尽责开展工作,我们将对其行为纳入执业质量评价,并视情况采取相应的自律监管措施。
挂牌审查部
二○二五年十月二十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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