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5-12-31
东莞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东莞市元立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
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
之
发行保荐书
保荐机构暨主承销商
(住所:东莞市莞城区可园南路一号)
二〇二五年十二月
声 明
东莞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莞证券”或“保荐机构”)接受东莞市元立光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发行人”或“元立光电”)的委托,担任其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的保荐机构,并指定高仁文先生、邱添敏女士担任本次保荐工作的保荐代表人。
本保荐机构及保荐代表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北京证券交易所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管理办法》《北京证券交易所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细则》《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 27 号——发行保荐书和发行保荐工作报告》等有关法律、法规和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北京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北交所”)的有关规定,诚实守信,勤勉尽责,严格按照依法制定的业务规则、行业职业规范和道德准则出具本发行保荐书,并保证所出具文件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
为叙述方便,如无特别说明,本发行保荐书内引用的释义与《东莞市元立光电股份有限公司招股说明书》中的释义具有相同含义。
目 录
声 明...... 1
目 录...... 2
第一节 本次证券发行基本情况 ...... 3
一、保荐机构、保荐代表人、项目组成员介绍...... 3
二、发行人基本情况...... 4
三、保荐机构及其关联方与发行人及其关联方之间的利害关系及主要业务往
来情况...... 5
四、保荐机构内部审核程序和内核意见...... 5
第二节 保荐机构的承诺事项 ...... 7
第三节 保荐机构对本次证券发行的推荐意见...... 8
一、发行人就本次证券发行所履行的决策程序...... 8
二、发行人符合证券发行条件的说明...... 8
三、保荐机构关于发行人创新发展能力的核查情况...... 13
四、发行人审计截止日后经营状况的核查结论...... 14
五、发行人存在的主要风险...... 15
六、对发行人发展前景的评价...... 18
七、关于在投资银行类业务中聘请第三方的情况说明...... 20
八、保荐机构对本次证券发行的推荐结论...... 21
第一节 本次证券发行基本情况
一、保荐机构、保荐代表人、项目组成员介绍
(一)保荐机构名称
东莞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二)保荐机构指定保荐代表人情况
1、保荐代表人姓名
高仁文、邱添敏
2、保荐代表人保荐业务执业情况
高仁文保荐业务执业情况如下:
序号 项目名称 保荐工作 是否处于持
续督导期间
1 美格智能技术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项目 项目组成员 否
2 苏州春秋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 项目组成员 否
项目
3 宁波卡倍亿电气技术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 项目组成员 否
创业板上市项目
邱添敏保荐业务执业情况如下:
序号 项目名称 保荐工作 是否处于持
续督导期间
1 深圳市深宝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2011 年度非公开发行股 项目协办人 否
票项目
2 沪士电子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项目 持续督导保 否
荐代表人
3 宁波华翔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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