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9-11
公告编号:2025-077
证券代码:874827 证券简称:元立光电 主办券商:东莞证券
东莞市元立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设立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并签署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基本情况
东莞市元立光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申请向不特定合格投 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北交所”)上市 (以下简 称“本次发行上市”),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的存放、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 利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北京证券交 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在本次发行募 集资金到位后,公司将在商业银行开立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用于存放本次发行的 募集资金;并与保荐机构、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签署《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 议》。
为推进公司本次发行相关事宜顺利进行,拟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选择适当 商业银行并择机设立公司的募集资金专项存储账户,用于募集资金的存放和收付, 对本次发行所募集的资金进行专项账户管理。并与保荐机构、存放募集资金的商 业银行签署《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以约定对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使用和监 管等方面的各方权利、责任和义务,确保募集资金专款专用。
二、 表决和审议情况
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于 2025 年 9 月 10 日审议通过了《关于设
立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并签署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的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5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公司第一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于 2025 年 9 月 10 日审议通过了《关于设
立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并签署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的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3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5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审议。
三、 备查文件
《东莞市元立光电股份有限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东莞市元立光电股份有限公司第一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东莞市元立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 年 9 月 11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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