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9-11
公告编号:2025-030
证券代码:874827 证券简称:元立光电 主办券商:东莞证券
东莞市元立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董事会审议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交所上市议案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 基本情况
东莞市元立光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5 年 9 月 10 日召
开了第一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申请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交所上市的议案》等相关议案,并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公司拟申请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北交所”)上市(以下简称“本次发行”)。本次发行的具体方案如下:
(1)发行股票的种类:人民币普通股。
(2)发行股票面值:每股面值为 1 元。
(3)发行数量:发行人拟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不超过 9,780,000股(含本数、不含超额配售选择权),发行人及主承销商将根据具体发行情况择机采用超额配售选择权,采用超额配售选择权发行的股票数量不超过本次发行股票数量(不含采用超额配售选择权发行的股票数量)的 15%(即不超过 1,467,000股,含本数),本次发行全部为新股发行,不涉及股东公开发售股份。最终发行数量由股东会授权董事会与主承销商根据具体情况协商,并经中国证监会注册后确定。
(4)定价方式:通过发行人和主承销商自主协商直接定价、合格投资者网上竞价、网下询价方式确定发行价格。最终定价方式由股东会授权董事会与主承销商根据具体情况及监管要求协商确定。
(5)发行底价:以后续的询价或定价结果作为发行底价。
(6)发行对象范围:已开通北交所上市公司股票交易权限的合格投资者,法律、
公告编号:2025-030
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禁止认购的除外。
(7)募集资金用途:本次发行并上市募集资金在扣除相关费用后,募集资金投向为宁波生产基地建设项目、研发中心建设项目和补充流动资金,具体如下:
拟使用募集
序号 项目名称 总投资额 资金投入金 实施主体
额
宁波生产基地建设项 宁波新扬昕科
1 19,879.73 19,879.73
目 技有限公司
东莞市元立光
2 研发中心建设项目 5,139.65 5,139.65 电股份有限公
司
东莞市元立光
3 补充流动资金 4,980.62 4,980.62 电股份有限公
司
合计 30,000.00 30,000.00
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到位前,若公司已利用自有资金和银行贷款对上述部分项目进行前期投入,则募集资金到位后,公司将使用募集资金用于项目剩余投资及置换已支付款项。若本次发行实际募集资金低于投资金额,公司将通过自有资金或其他途径补充解决。若本次募集资金净额满足上述项目投资后尚有剩余,则剩余资金将全部用于公司主营业务发展所需的营运资金。
(8)发行前滚存利润的分配方案:公开发行股票前的滚存利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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