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9-11
证券代码:874827 证券简称:元立光电 主办券商:东莞证券
东莞市元立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2025 年 9 月 10 日
2.会议召开方式: √现场会议 □电子通讯会议
3.会议召开地点:东莞市元立光电股份有限公司会议室
4.发出监事会会议通知的时间和方式:2025 年 9 月 4 日 以通知方式发出
5.会议主持人:向艳方
6.召开情况合法合规性说明: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二)会议出席情况
会议应出席监事 3 人,出席和授权出席监事 3 人。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申请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
交易所上市的议案》
1. 议案内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和《北京证券交
易所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管理办法》《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及其他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公司对实际经营情况及相关事项进行逐项检查后,认为公司目前在主体资格、独立性、规范运行、财务与会计、募集资金运用等方面均已具备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的条件,拟申请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以下简称“本次发行上市”),本次发行上市的方案如下:
(1)发行股票的种类:人民币普通股。
(2)发行股票面值:每股面值为 1 元。
(3)发行数量:发行人拟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不超过9,780,000 股(含本数、不含超额配售选择权),发行人及主承销商将根据具体发行情况择机采用超额配售选择权,采用超额配售选择权发行的股票数量不超过本次发行股票数量(不含采用超额配售选择权发行的股票数量)的 15%(即不超过 1,467,000 股,含本数),本次发行全部为新股发行,不涉及股东公开发售股份。最终发行数量由股东会授权董事会与主承销商根据具体情况协商,并经中国证监会注册后确定。
(4)定价方式:通过发行人和主承销商自主协商直接定价、合格投资者网上竞价、网下询价方式确定发行价格。最终定价方式由股东会授权董事会与主承销商根据具体情况及监管要求协商确定。
(5)发行底价:以后续的询价或定价结果作为发行底价。
(6)发行对象范围:已开通北交所上市公司股票交易权限的合格投资者,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禁止认购的除外。
(7)募集资金用途:本次发行并上市募集资金在扣除相关费用后,募集资金投向为宁波生产基地建设项目、研发中心建设项目和补充流动资金。
(8)发行前滚存利润的分配方案:公开发行股票前的滚存利润由股票发行后的新老股东按持股比例共享。
(9)发行完成后股票上市的相关安排:本次发行完成后公司股票将在北交
所上市,上市当日公司股票即在全国股转系统终止挂牌。发行人将遵守《股票上市规则》等规范性文件关于股票限售期的要求。
(10)决议有效期:经股东会批准之日起 12 个月内有效,若决议有效
期内公司本次发行上市取得北京证券交易所审核通过并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同意注册的,则决议有效期自动延长至本次发行上市完成之日。2. 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存在回避表决情况。
3. 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4. 提交股东会表决情况: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
所上市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可行性的议案》
1. 议案内容:
公司拟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以下简称“本次发行上市”或“本次发行”),公司本次发行上市募集资金在扣除发行费用后按照轻重缓急顺序依次投入以下项目:
单位:万元
拟使用募集
序号 项目名称 总投资额 资金投入金 实施主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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