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1-30
公告编号:2026-007
证券代码:874821 证券简称:易事达 主办券商:兴业证券
易事达光电(广东)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拟向银行申请授信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拟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的基本情况
易事达光电(广东)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为落实公司经营计划,保证资金流动性,拟向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山市分行申请办理各项信贷业务,金额不超过等值人民币 21,000 万元,办理业务品种包括但不限于流动资金贷款等各项信贷业务。本次授信拟以公司土地厂房【权证号:粤(2024)中山市不动产权第 0604932 号】作为抵押担保。
公司上述拟申请的授信额度不等于公司实际融资金额。实际融资金额、期限、利率等具体融资条件以实际开展业务时与各银行签订的协议为准,最终实际融资总额不超过本次授予的总额度。
上述授信事项授权公司总经理兼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指定的授权代理人代表公司签署上述授信额度内的各项法律文件(包括但不限于授信、借款、融资等有关的申请书、合同、协议等文件)。
二、审议情况及补充说明
2025 年 4 月 18 日、2025 年 5 月 8 日,公司分别召开了第一届董事会第七次
会议、2024 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5 年度公司向金融机构申请授信额度并接受关联方担保暨关联交易议案》。议案具体内容如下:
“为满足公司生产经营和业务发展需要,公司 2025 年度拟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合计不超过人民币 35,000 万元的综合授信额度,授信业务种类包括但不限于流动资金贷款、项目资金贷款、开具银行承兑汇票、贴现、保理、保函、信
公告编号:2026-007
用证等业务。实际额度最终以金融机构实际审批的授信额度及公司的实际经营需求确定。授信期限内,授信额度可循环使用。
若根据金融机构等要求,公司控股股东中山昇拓股权投资有限公司、实际控制人徐宝洲先生和方虹女士基于对公司经营发展的支持,拟为公司在上述授信额度内提供连带责任担保,且不收取任何担保费用。
公司拟授权董事长(或其授权代理人)根据实际情况在经批准的授信额度及有效期内办理公司的相关授信事宜,并签署协议等相关法律文件。具体授信额度和期限、担保方式、担保金额、担保期限等事项以公司及各方与金融机构签署的协议约定为准。
上述额度及授权的有效期自2024年年度股东会决议通过之日起至2025年年度股东会召开之日止。
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关联董事徐宝洲、方虹回避表决。”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实际授信额度为 10,000 万元,加上本次预计授信
金额 21,000 万元,合计为 31,000 万元,尚未超过 2024 年度股东会审议标准。
三、申请银行综合授信额度的必要性以及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申请银行综合授信额度是公司业务发展及经营的正常所需,通过银行授信的融资方式为自身发展补充流动资金,有利于促进公司业务发展,对公司日常性经营产生积极的影响,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四、备查文件
1、《易事达光电(广东)股份有限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七次会会议决议》;
2、《易事达光电(广东)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度股东会会议决议》。
易事达光电(广东)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6 年 1 月 30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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