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5-12-30
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易事达光电(广东)股份有限公司
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
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
之
发行保荐书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
(福州市湖东路 268 号)
二〇二五年十二月
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易事达光电(广东)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
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之发行保荐书
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接受易事达光电(广东)股份有限公司的委托,担任其本次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的保荐机构,尹涵和葛亮作为具体负责推荐的保荐代表人,特为其出具本发行保荐书。
本保荐机构和保荐代表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北京证券交易所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发行注册办法》”)、《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股票上市规则》”)、《北京证券交易所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细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和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北京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北交所”)的有关规定,诚实守信、勤勉尽责,并严格按照依法制定的业务规则、行业执业规范和道德准则出具本发行保荐书,并保证所出具文件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
目 录
目 录...... 2
第一节 本次证券发行基本情况 ...... 3
一、本次证券发行具体负责推荐的保荐代表人...... 3
二、本次证券发行项目协办人及项目组其他成员...... 3
三、发行人基本情况...... 3
四、保荐机构与发行人关联关系的说明...... 4
五、保荐机构内部审核程序和内核意见...... 5
第二节 保荐机构承诺事项 ...... 7
第三节 本次证券发行的推荐意见 ...... 8
一、推荐结论...... 8
二、本次证券发行履行相关决策程序的说明...... 8
三、本次证券发行符合北交所定位的说明...... 8
四、本次证券发行符合相关法律规定...... 9
五、发行人的主要风险提示...... 14
六、发行人的发展前景评价...... 17
七、其他专项事项核查意见...... 21
附件一: ...... 27
附件二: ...... 29
第一节 本次证券发行基本情况
一、本次证券发行具体负责推荐的保荐代表人
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指定尹涵、葛亮担任本次易事达光电(广东)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交所上市的保荐代表人。
上述两位保荐代表人的执业情况如下:
尹涵,会计学硕士,保荐代表人、兴业证券投资银行业务总部业务董事,曾负责或参与浩洋股份(300833)IPO 项目、雅艺科技(301113)IPO 项目、誉辰智能(688638)IPO 项目、辰奕智能(301578)IPO 项目、易事达(874821)新三板挂牌项目、华鑫股份(600621)、怡球资源(601388)并购重组等项目。
葛亮,金融硕士,保荐代表人、中国注册会计师、具有法律职业资格,兴业证券投资银行业务总部高级经理,曾参与同宇新材(301630)IPO 项目,以及易事达(874821)新三板挂牌项目等。
二、本次证券发行项目协办人及项目组其他成员
(一)本次证券发行项目协办人及保荐业务执业情况
本次证券发行项目的协办人为鲁会霞,其保荐业务执行情况如下:
鲁会霞,金融学硕士,注册会计师,兴业证券投资银行业务总部资深经理,曾任职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主要参与辰奕智能(301578)IPO项目、誉辰智能(688638)IPO 项目、易事达(874821)新三板挂牌项目等。
(二)本次证券发行项目组其他成员
本次证券发行项目组其他成员包括:王海桑、林菀坪、袁泰哲和谢林峰。三、发行人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 易事达光电(广东)股份有限公司
英文名称 Easdar Optoelectronics(Guangdong)Co. ,Ltd.
证券简称 易事达
证券代码 874821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44200055168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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