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1-09
公告编号:2026-001
证券代码:874820 证券简称:麦思美 主办券商:平安证券
深圳麦思美汽车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委托理财进展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 授权委托理财情况
1、深圳麦思美汽车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于 2025 年 12 月 15 日召开 2025 年第
四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关于深圳麦思美汽车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自有闲置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授权公司管理层在不超过 12,000 万元人民币(包含12,000 万元)的额度范围内,根据市场情况选择合适的理财产品进行购买,产品类型包括但不限于银行理财产品、结构性存款、债券逆回购等低风险理财产品。授权期限为自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审议通过《关于深圳麦思美汽车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议案》。同意授权公司管理层在不超过 8,000 万元人民币(包含 8,000 万元)的额度范围内,根据市场情况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授权期限为自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
2025 年 11 月 27 日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信息披露平台
(www.neeq.com.cn)披露的《深圳麦思美汽车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委托理财公告》(公告编号:2025-021)。
2、根据《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信息披露规则》第三十八条,基础层挂牌公司发生的交易(除提供担保外)达到下列标准之一的,应当及时披露:
(一) 交易涉及的资产总额(同时存在账面值和评估值的,以孰高为准)或成交金额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总资产的 20%以上;
(二) 交易涉及的资产净额或成交金额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的 20%以上,且超过 300 万元。
公告编号:2026-001
公司于 2026 年 1 月 7 日购入兴业银行理财产品人民币 5,000 万元,截至本
公告披露日,公司在 2025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授权范围内持有的未到期委托理财产品总额共计 5,000 万元,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总资产的 28.49%,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的 45.94%,已达到《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信息披露规则》的披露标准。
二、 本次委托理财情况
(一) 本次委托理财产品的基本情况
产品
受托 预计年
产品类 金额 产品 收益 投资 资金
方名 产品名称 化收益
型 (万 期限 类型 方向 来源
称 率(%)
元)
兴业 银行 兴银日盈 3 号 5,000 1.65% 每 浮 - 自
银行 理财 (R1)(Y05A9C21210A) 日 动 有
产品 可 收 资
赎 益 金
(二) 累计委托理财金额未超过授权额度。
(三) 本次委托理财产品受托方、资金使用方情况
1、公司本次委托理财产品的受托方为兴业银行,该家银行具备良好的信用情况及交易履约能力。
2、本次委托不构成关联交易。
三、 公司对委托理财相关风险的内部控制
公司本次购买的委托理财产品为中低风险银行理财产品。公司财务部门负责对购买银行理财产品进行管理,并及时分析和跟踪银行理财产品的进展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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