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最近访问:
发表于 2026-01-07 15:31:56 股吧网页版
昊翔股份:关于提请公司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交所上市事宜的公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6-01-07


公告编号:2026-039

证券代码:874817 证券简称:昊翔股份 主办券商:财通证券
合肥昊翔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提请公司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
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交所上市事宜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基本情况

鉴于公司拟申请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以下简称“本次发行上市”),为确保本次发行上市工作顺利、高效进行,提请公司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处理与本次发行上市相关的事宜,包括但不限于:
1、全权负责本次发行上市方案的具体实施,履行相关的申请程序和其他手续,包括但不限于就本次发行上市事宜向有关政府机构、监管机构和证券交易所、证券登记结算机构办理审批、登记、备案、注册、同意等手续。

2、根据证券监督管理机构的审核意见、政策变化和证券市场的实际情况,制定、实施和适当调整本次发行上市的具体方案,包括但不限于发行数量、发行对象、发行价格、定价方式、发行方式、发行时间、超额配售等与本次发行上市方案相关的具体事宜。

3、批准、修改、签署与本次发行上市相关的各项文件、协议等,包括但不限于招股说明书、保荐协议、承销协议、上市协议、声明与承诺、各种公告等。
4、负责办理审核过程中与监管部门及其他政府部门的沟通、反馈意见回复等事宜。

5、根据监管部门的要求及市场情况、政策调整需要,在股东会审议批准的项目范围内,对本次发行上市募集资金运用方案进行适当的修订调整;在发行人股东会审议通过的每个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投资总额范围内,决定项目的具体实

公告编号:2026-039

施方案。

6、在本次发行上市完成后,开立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并与募集资金存放银行、保荐机构签署三方监管协议,根据各股东的承诺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办理股份登记结算相关事宜,包括但不限于股份托管登记、流通锁定等事宜。

7、根据监管机构的要求和本次发行上市方案的实施结果,对公司章程相关条款进行适应性修改,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备案等事宜。

8、聘请公司本次发行上市的保荐机构、承销机构、法律顾问、审计机构等中介机构,与中介机构协商确定服务费用并签署聘用协议;

9、在出现不可抗力或其他足以使本次发行上市计划难以实施、或者虽然实施但会对公司带来极其不利后果之情形,可酌情决定本次发行上市计划的中止或终止;

10、在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允许的范围内,办理与本次发行上市有关的其他事宜;

11、本次发行上市授权自本次股东会批准之日起 12 个月内有效。若在此有效 期内公司本次发行并上市取得北京证券交易所审核同意并报中国证 监会履行注册发行程序的,则本次发行及上市决议有效期自动延长 至本次发行及上市完成之日。

二、审议和表决情况

2026 年 1 月 6 日,公司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以 9 票同意、0 票反
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公司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交所上市事宜的议案》。

2026 年 1 月 6 日,公司召开第一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一次会议,以 3 票
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公司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交所上市事宜的议案》。

公司现任独立董事对该项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三、备查文件目录

《合肥昊翔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公告编号:2026-039

《合肥昊翔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独立董事意见》
《合肥昊翔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一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一次会议决议》

……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郑重声明:用户在财富号/股吧/博客等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字、视频、音频、数据及图表)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作者:您目前是匿名发表   登录 | 5秒注册 作者:,欢迎留言 退出发表新主题
温馨提示: 1.根据《证券法》规定,禁止编造、传播虚假信息或者误导性信息,扰乱证券市场;2.用户在本社区发表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证券投资并承担相应风险。《东方财富社区管理规定》

扫一扫下载APP

扫一扫下载APP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908328号 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编号:913101046312860336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021-34289898 举报邮箱:jubao@eastmoney.com
沪ICP证:沪B2-20070217 网站备案号:沪ICP备05006054号-11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0120号 版权所有:东方财富网 意见与建议:021-54509966/952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