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7-30
关于金东方实业(武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公开转让并挂牌申请文件的
审核问询函的回复
主办券商
(陕西省西安市高新区锦业路 1 号都市之门 B 座 5 层)
二〇二五年七月
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限责任公司:
贵公司于 2025 年 6 月 24 日出具的《关于金东方实业(武汉)集团股份有
限公司股票公开转让并挂牌申请文件的审核问询函》(以下简称“《审核问询函》”)已收悉。金东方实业(武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东方”或“公司”)、主办券商开源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主办券商”)已会同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会计师”)、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律师”)本着勤勉尽责,诚实守信的原则对贵公司出具的《审核问询函》中所有提及的问题逐项予以落实并进行了书面说明,涉及需要相关中介机构核查并发表意见的问题,已由各中介机构出具核查意见,涉及到公开转让说明书及其他相关文件需要改动部分,已经按照审核问询函的要求进行了修改。
如无特别说明,本回复中的简称或名词的释义与《金东方实业(武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公开转让说明书(申报稿)》(以下简称“公开转让说明书”)一致。涉及公开转让说明书补充披露或修改的内容已在公开转让说明书中以楷体加粗方式列示。本回复中的字体代表以下含义:
审核问询函所列问题 黑体
对问题的回复 宋体
涉及公开转让说明书的修改或补充披露 楷体(加粗)
本回复中部分合计数与各单项数直接相加之和在尾数上可能存在差异,这些差异系由四舍五入造成。
目 录
1.关于公司业务 ...... 3
2.关于历史沿革 ...... 34
3.关于公司治理 ...... 50
4.关于收入与毛利率 ...... 59
5.关于应收账款与合同资产 ......113
6.关于采购与存货 ...... 130
7.关于其他事项 ...... 154
(1)关于子公司及参股公司 ...... 154
(2)关于未决诉讼和仲裁 ...... 163
(3)关于货币资金与金融资产...... 167
(4)关于固定资产 ...... 176
(5)关于期间费用 ...... 182
(6)关于其他流动负债 ...... 191
(7)关于深交所主板申报与二次申报...... 195
(8)关于其他事项 ...... 208
8. 其他补充说明事项 ...... 221
1.关于公司业务
根据申报文件,(1)公司主营业务是为城市更新、城市照明领域提供项目设计咨询、工程总承包及配套产品研发、销售服务,报告期内客户以政府机构、地方政府城投公司、事业单位、国有企业为主;(2)公司持有照明工程设计专项甲级、城市及道路照明工程专业承包一级、电子与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一级、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一级、安全生产许可证等资质证书;(3)
2023 年、2024 年公司劳务分包成本分别为 11,950 万元、16,189 万元,专业分
包成本分别为 4,116 万元、5,731 万元;(4)公司人员构成中工程技术人员、设计人员分别占比 45.37%、26.87%,公司存在外包研发,从常州市武进区半导体照明应用技术研究院继受取得三项发明专利。
请公司说明:(1)报告期各期通过招投标、商务谈判等方式获取收入的金额及占比情况;公司是否存在应履行而未履行招投标程序的情形,如存在,未履行招标手续的项目合同是否存在被认为无效的风险,是否存在诉讼纠纷或受到行政处罚的风险,是否构成重大违法违规;公司订单获取方式和途径是否合法合规,是否存在商业贿赂、不正当竞争的情形。(2)业务资质、专业技术人员资质证载范围及与公司业务的匹配性,公司及专业技术人员是否已取得开展业务所需全部资质,相关资质是否存在无法获取或续期的风险。(3)与公司合作的分包供应商是否需要并具备相关业务资质,公司是否存在违法发包、分包、转包、挂靠情形,如存在,公司是否可能因此受到行政处罚、是否构成重大违法违规,是否存在停业、降低业务资质等级等风险;公司对分包商的质量控制措施及有效性,报告期内及期后是否存在工程质量等方面的纠纷或潜在争议;公司劳务分包和专业分包的具体内容,公司与相关供应商的具体合作模式,劳务分包和专业分包金额及占比是否与业务规模匹配、是否符合行业惯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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