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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5-12-02 15:31:29 股吧网页版
洛科电子:拟修订《公司章程》公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5-12-02


证券代码:874815 证券简称:洛科电子 主办券商:国投证券
西安洛科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拟修订《公司章程》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修订内容

√修订原有条款 √新增条款√删除条款

根据《公司法》《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督管理办法》《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治理规则》等相关规定,公司拟修订《公司章程》的部分条款,具体内容如下:
(一)修订条款对照

修订前 修订后

第十条本章程自生效之日起,即成为规 第十一条本章程自生效之日起,即成为范公司的组织与行为、公司与股东、股 规范公司的组织与行为、公司与股东、东与股东之间权利义务关系的具有法 股东与股东之间权利义务关系的具有律约束力的文件,对公司、股东、董事、 法律约束力的文件,对公司、股东、董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具有法律约束力的 事、高级管理人员具有法律约束力的文文件。依据本章程,股东可以起诉股东, 件。依据本章程,股东可以起诉股东,股东可以起诉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 股东可以起诉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理人员,股东可以起诉公司,公司可以 员,股东可以起诉公司,公司可以起诉起诉股东、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股东、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第十一条本章程所称高级管理人员是 第十二条本章程所称高级管理人员是指公司的经理、副经理、财务负责人。 指公司的经理、副经理、董事会秘书、

财务负责人。

第十八条 公司或公司的子公司(包 第二十一条公司不得以赠与、垫资、担括公司的附属企业)不以赠与、垫资、 保、借款等形式,为他人取得本公司或担保、补偿或贷款等形式,对购买或者 者其母公司的股份提供财务资助,符合拟购买公司股份的人提供任何资助。公 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规定司实施员工持股计划的除外。为公司利 情形的除外。
益,经股东会决议,或者董事会按照公
司章程或者股东会的授权作出决议,公
司可以为他人取得本公司或者其母公
司的股份提供财务资助,但财务资助的
累计总额不得超过已发行股本总额的
百分之十。董事会作出决议应当经全体
董事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违反前两款
规定,给公司造成损失的,负有责任的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应当承担赔
偿责任。

第十九条 公司根据经营和发展的需 第二十二条公司根据经营和发展的需要,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经股 要,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经股东会分别作出决议,可以采用下列方式 东会分别作出决议,可以采用下列方式增加注册资本:(一) 公开发行股份; 增加注册资本:(一)向特定对象发行(二) 非公开发行股份;(三) 向现 股份;(二)向现有股东派送红股;(三)有股东派送红股;(四) 以公积金转增 以公积金转增股本;(四)法律、行政股本;(五)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以及 法规规定以及中国证监会批准的其他
中国证监会批准的其他方式。 方式。

第二十一条 公司不得收购本公司股 第二十四条公司不得收购本公司股份。份。但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外:(一) 但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外:(一)减少公司注册资本;(二) 与持有公司 减少公司注册资本;(二)与持有公司股份的其他公司合并;(三) 将股份用 股份的其他公司合并;(三)将股份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者股权激励;(四) 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者股权激励;(四)
股东因对股东会作出的公司合并、分立 股东因对股东会作出的公司合并、分立决议持异议,要求公司收购其股份; 决议持异议,要求公司收购其股份;(五) 将股份用于转换公司发行的可 (五)将股份用于转换公司发行的可转转换为股票的公司债券。(六) 公司为 换为股票的公司债券。(六)公司为维维护公司价值及股东权益所必需。除上 护公司价值及股东权益所必需。
述情形外,公司不得收购本公司股份。

第二十五条 公司公开发行股份前已 第二十九条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发行的股份,自公司股票在证券交易所 人在挂牌前直接或间接持有的股票分上市交易之日起 1 年内不得转让。 公 三批解除转让限制,每批解除转让限制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应当向公 的数量均为其挂牌前所持股票的三分司申报所持有的本公司的股份及其变 之一,解除转让限制的时间分别为挂牌动情况,在就任时确定的任职期间每年 之日、挂牌期满一年和两年。公司董事、转让的股份不得超过其所持有本公司 高级管理人员应当向公司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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