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2-13
公告编号:2026-011
证券代码:874813 证券简称:擎科生物 主办券商:中信证券
北京擎科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2026 年 2 月 11 日
2.会议召开方式:√现场会议 √电子通讯会议
3.会议召开地点:公司会议室
4.发出董事会会议通知的时间和方式:2026 年 2 月 7 日以电子通讯方式发
出
5.会议主持人:董事长马石金先生
6.会议列席人员: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等相关人员
7.召开情况合法合规性说明:
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北京擎科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会议应出席董事 9 人,出席和授权出席董事 9 人。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与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解除持续督导协议的议案》1.议案内容:
公告编号:2026-011
鉴于公司的战略发展需要,经与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证券”)充分沟通和友好协商,双方拟解除持续督导协议,并就终止持续督导相关事宜达成一致意见。
本议案经股东会审议通过后,公司将与中信证券签署附生效条件的解除持续督导协议,该协议自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限责任公司出具无异议函之日起生效,自解除持续督导协议生效之日起,中信证券不再担任公司持续督导主办券商。
2.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无需回避表决。
3.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4.提交股东会表决情况: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与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签署持续督导协议的议案》1.议案内容:
基于公司的战略发展需要及自身规划原因,公司根据中国证监会及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全国股转公司”)的相关要求及规定,拟聘请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方证券”)担任公司主办券商,履行持续督导职责,并签署附生效条件的持续督导协议,持续督导协议自全国股转公司出具无异议函之日起生效。自持续督导协议生效之日起,由东方证券担任公司的主办券商并履行持续督导义务。
2.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无需回避表决。
3.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4.提交股东会表决情况: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关于公司与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解除持续督导协议的说明报
告的议案》
公告编号:2026-011
1.议案内容:
公司拟与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终止持续督导关系,并拟与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方证券”)签署附生效条件的持续督导协议,持续督导协议自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限责任公司(下称“全国股转公司”)出具无异议函之日起生效。自持续督导协议生效之日起,由东方证券担任公司的主办券商并履行持续督导义务。
因此,公司拟向全国股转公司提交《北京擎科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与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解除持续督导协议的说明报告》。
2.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无需回避表决。
3.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4.提交股东会表决情况: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四)审议通过《关于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公司持续督导主办券商变
更相关事宜的议案》
1.议案内容:
为确保公司持续督导主办券商变更工作的顺利、高效推进,公司拟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及经营管理层全权办理持续督导主办券商变更相关事宜,授权期限自本议案经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持续督导主办券商变更事项办理完结之日止。
2.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无需回避表决。
3.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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