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5-12-31
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重庆广电数字传媒股份有限公司
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
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
之
发行保荐书
保荐人
二〇二五年十二月
保荐人及保荐代表人声明
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及本项目的保荐代表人李科、吴燕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北京证券交易所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管理办法》(以下简称《注册管理办法》)、《北京证券交易所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细则》(以下简称《北交所保荐业务管理细则》)、《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北交所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和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的有关规定,诚实守信,勤勉尽责,严格按照依法制定的业务规则、行业执业规范和道德准则出具发行保荐书,并保证所出具文件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
如无特别说明,本发行保荐书中的简称或名词的释义与《重庆广电数字传媒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招股说明书》中相同。
目 录
第一节 本次证券发行基本情况...... 3
一、保荐人指定保荐代表人及其执业情况 ...... 3
二、本次证券发行项目协办人及项目组其他成员 ...... 3
三、发行人基本情况 ...... 4
四、保荐人与发行人关联关系的说明 ...... 4
五、保荐人内部审核程序和内核意见 ...... 5
第二节 保荐人承诺事项...... 7
第三节 对本次证券发行的推荐意见...... 8
一、保荐人对本次证券发行的推荐结论 ...... 8
二、本次证券发行履行的决策程序合法 ...... 8
三、本次证券发行符合相关法律规定 ...... 9
四、发行人的主要风险 ...... 14
五、发行人的发展前景评价 ...... 21
六、关于发行人股东中私募投资基金及其备案情况的核查意见 ...... 28
七、关于发行人财务报告审计截止日后主要经营状况的核查意见 ...... 29
八、保荐人对发行人利润分配政策的核查意见 ...... 29
九、保荐人对发行人即期回报摊薄情况相关情况的核查意见 ...... 29
第四节 其他事项说明...... 30
一、保荐人关于使用第三方机构或个人服务的情况说明 ...... 30
二、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 ...... 30
第一节 本次证券发行基本情况
一、保荐人指定保荐代表人及其执业情况
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光大证券或保荐人)接受重庆广电数字传媒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重数传媒”、“公司”或“发行人”)委托,担任其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的保荐人。光大证券指定李科、吴燕杰作为本次证券发行项目的保荐代表人。
李科:光大证券创新企业融资部资深经理,保荐代表人、国际注册金融分析师,英国南安普顿大学经济学博士。曾任职于渤海证券,国开证券,历任研究部高级研究员,投资银行部高级副总监。曾参与项目包括天邦股份要约收购、白云机场资产重组、阳泉煤业非公开发行优先股等项目。
吴燕杰:光大证券创新企业融资部董事,保荐代表人、注册会计师、注册税务师,自 2000 年开始从事企业改组、证券发行审计以及公司年度审计业务,具有丰富的审计工作经验,加入光大证券后一直从事 A 股 IPO 及上市公司的增发并购等投行工作。曾参与置信电气 IPO 及增发项目,飞乐音响的增资配股及收
购项目;负责华铭智能 IPO 项目,中天火箭 IPO 项目,中简科技 2022 年向特定
对象发行股票项目等,多氟多 2018 年非公开发行项目;并参与多个拟 IPO 项目的改制及辅导工作等。
二、本次证券发行项目协办人及项目组其他成员
光大证券指定张博轩作为本次证券发行项目的协办人,其保荐业务执业情况如下:
张博轩:光大证券创新企业融资部项目经理,英国卡迪夫大学硕士。曾参与阳泉煤业非公开发行优先股,天邦股份要约收购、福蓉科技 IPO、东南网架再融资等项目。曾负责乐宝股份、明辉大秦、光裕股份、七河生物、普英特、艾耐基、普研标准、良时智能、习尚喜新三板挂牌项目;以及七河生物、普研标准定增项目。
三、发行人基本情况
中文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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