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5-12-05
证券代码:874800 证券简称:玄机科技 主办券商:中信建投
杭州玄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
(北交所上市后适用)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 审议及表决情况
本制度于 2025 年 12 月 4 日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无
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二、 分章节列示制度的主要内容
杭州玄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北交所上市后适用)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保障为强化董事会决策功能,做到事前审计、专业审计,确保董事会对经理层的有效监督,完善杭州玄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法人治理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杭州玄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规定,公司特设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并制定本《杭州玄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以下简称“本工作细则”)。
第二条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是董事会下设的专门工作机构,主要负责对公司
内、外部审计的沟通、监督和核查工作。审计委员会依法检查公司财务,监督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履职的合法合规性,维护公司及股东的合法权益。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三条 审计委员会成员为 3 名,为不在公司担任高级管理人员的董事,其
中独立董事应占半数以上,且至少包括一名独立董事为会计专业人士。公司董事会成员中的职工代表可以成为审计委员会成员。
第四条 审计委员会委员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或者全体董事的三分之一提名,并由董事会选举产生。
第五条 审计委员会设主任委员(即召集人)一名,由独立董事中的会计专业人士担任,负责主持委员会工作;主任委员由全体委员的二分之一以上选举产生。
第六条 审计委员会任期与董事会任期一致,每届任期不得超过三年,委员任期届满,连选可以连任,其中独立董事连续任职不得超过六年。期间如有委员不再担任公司董事职务,自其不再担任董事之时自动失去委员资格,并由委员会根据本工作细则第三至第五条的规定补足委员人数。
第七条 审计委员会委员可以在任期届满以前提出辞职。审计委员会委员辞职应当向董事会提交书面辞职报告。
第八条 审计委员会委员任期届满未及时改选,或者审计委员会委员在任期内辞职导致审计委员会成员低于法定人数,或者欠缺会计专业人士的,在改选出的董事就任前,原作为审计委员会委员的董事仍应当依照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履行职务。公司应当自前述事实发生之日起六十日内完成补选。
第九条 公司设立审计委员会下设内部审计部门,为公司设立内部审计部门日常办事机构,负责日常工作联络和会议组织等工作,并对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建立和实施、公司财务信息的真实性和完整性等情况进行检查监督,内部审计部门应当保持独立性。内部审计部门对审计委员会负责,向审计委员会报告工作,审计委员会监督及评估内部审计工作。
第三章 职责权限
第十条 审计委员会行使下列《公司法》规定的监事会职权:
(一) 应当对董事会编制的公司定期报告进行审核并提出书面审核意见;
(二) 检查公司财务;
(三) 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遵守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全国股转系统业务规则和公司章程以及执行公司职务的行为进行监督,对违反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或《公司章程》或者股东会决议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提出解任的建议;
(四) 当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行为损害公司的利益时,要求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予以纠正;
(五) 提议召开临时股东会会议,在董事会不履行《公司法》规定的召集和主持股东会会议职责时召集和主持股东会会议;
(六) 向股东会会议提出提案;
(七) 依照《公司法》规定,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提起诉讼;
(八) 发现公司经营情况异常,可以进行调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会计师事务所、律师事务所等专业机构协助其工作,费用由公司承担;
(九) 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或《公司章程》授予的其他职权。
第十一条 审计委员会负责审核公司财务信息及其披露、监督及评估内外部审计工作和内部控制,下列事项应当经审计委员会全体成员过半数同意后……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