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5-12-05
证券代码:874800 证券简称:玄机科技 主办券商:中信建投
杭州玄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北交所上市后适用)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 审议及表决情况
本制度经公司 2025 年 12 月 4 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
过,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二、 分章节列示制度的主要内容
杭州玄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北交所上市后适用)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完善杭州玄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治理结构,
促进公司规范运作,维护公司和股东的利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
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
(以下简称“《独董办法》”)《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
下简称“《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杭
州玄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
关规定,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杭州玄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工作制度(以下简称“本制度”)。
第二条 独立董事是指不在公司担任除董事外的其他职务,并与其所受聘的
公司及其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直接或间接利害关系,或者
其他可能影响其独立客观判断的关系的董事。
第三条 独立董事对公司及全体股东负有忠实与勤勉义务。独立董事应当按
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
下简称“中国证监会”)规定、北京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北交
所”)业务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要求,认真履行职责,在董事会
中发挥参与决策、监督制衡、专业咨询作用,维护公司整体利益,
保护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不受损害。
第四条 独立董事应当独立履行职责,不受公司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或者
其他与公司存在利害关系的单位或个人的影响。若发现所审议事项
存在影响其独立性的情况,应向公司申明并实行回避。任职期间出
现明显影响独立性情形的,应及时通知公司,提出解决措施,必要
时应当提出辞职。
第五条 公司董事会成员中应当至少包括 1/3 独立董事,独立董事中至少包
括一名会计专业人士。
第六条 以会计专业人士身份被提名为独立董事候选人的,应具备较丰富的
会计专业知识和经验,并至少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一)具有注册会计师执业资格;
(二)具有会计、审计或者财务管理专业的高级职称、副教授及以
上职称或者博士学位;
(三)具有经济管理方面高级职称,且在会计、审计或者财务管理
等专业岗位有五年以上全职工作经验。
第七条 独立董事出现不符合独立性条件或其他不适宜履行独立董事职责
的情形,由此造成公司独立董事达不到法定人数时,公司应当按规
定补足独立董事人数。
第八条 独立董事及拟担任独立董事的人士应当按照规定参加中国证监会
及其授权机构所组织的培训。
第二章 独立董事任职资格
第九条 担任独立董事应当同时符合以下条件:
(一) 根据法律、行政法规及其他有关规定,具备担任上市公司
董事的资格;
(二) 符合《公司章程》规定的独立性要求;
(三) 具备上市公司运作的基本知识,熟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
规章、规则以及其他规范性文件;
(四) 具有 5 年以上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所必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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