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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6-10-13 00:00:00 股吧网页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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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2026-10-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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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杭州蕙勒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
票并上市辅导工作进展情况报告(第十七期)
杭州蕙勒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辅导对象” 或
者“蕙勒智能” )拟申请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首次公开发行股
票并上市。 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金证券”) 作为
辅导机构, 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首次公开
发行股票并上市辅导监管规定》 等有关规定,以及《国金证券股
份有限公司与杭州蕙勒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首次公开发
行股票并上市之辅导协议》 相关约定开展辅导工作。 现就本期辅
导工作进展情况报告如下:
一、辅导工作开展情况
(一)辅导人员
根据国金证券与蕙勒智能签订的辅导协议与制定的辅导计
划,国金证券派出王水根、 徐青、 张剑波、 左凌霄、杨彧颀、李
嘉杰、陈雪宁等 7 人组成蕙勒智能 IPO 项目辅导小组, 其中开展
辅导工作。其中王水根为本次辅导小组负责人,协调辅导过程中
的相关事宜。
辅导人员均具备有关法律、会计等必备的专业知识和技能,
有较强的敬业精神, 未同时担任四家以上拟上市公司的辅导工作,
符合中国证监会的有关要求。
(二)辅导时间及方式
本期辅导工作期间: 2026 年 7 月 10 日至本报告出具日。
辅导期间,国金证券辅导小组按照已制定的辅导工作计划和2
实施方案开展如下工作:通过采取资料审查、现场勘查和访谈等
形式对辅导对象的公司治理、规范运作、生产经营等方面进行了
更为深入的全面梳理; 执行财务核查工作,督导辅导对象健全财
务会计管理体系,完善内控制度并使其得到持续有效的执行; 召
开中介协调会,对辅导对象 2026 年半年度财务、法律相关事项
进行分析总结;作为主办券商持续督导公司新三板定向发行的募
集资金使用情况。
(三)辅导的主要内容
本期辅导工作的具体内容主要如下:
1、 跟进蕙勒智能 2026 年半年财务情况;
2、 持续督导蕙勒智能新三板定向发行的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3、 持续对辅导对象的公司治理、规范运作、生产经营等方
面进行进一步梳理。
(四)证券服务机构配合开展辅导工作情况
蕙勒智能已聘请的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浙
江天册律师事务所的执业人员在国金证券的协调下参与辅导工
作,促使辅导对象建立规范的法人治理结构和完善的运作机制,
提高公司质量。
通过证券服务机构的辅导,辅导对象进一步完善了法人治理
结构及内部控制体系,提高了辅导对象规范运作的水平; 辅导对
象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对于发行上市相关法律法规、证
券市场规范运作和信息披露的要求有了更为明确的认识,进一步
树立了进入证券市场的诚信意识和法制意识, 证券服务机构的辅
导工作达到了预期的目的和效果。3
二、辅导对象目前仍存在的主要问题及解决方案
(一)前期辅导工作中发现问题及解决情况
1、 募投项目问题
问题概述:
公司目前尚未明确募投项目具体方案。
解决措施:
国金证券将继续跟进辅导对象的募投设计工作。
(二)目前仍存在的主要问题及解决方案
截至目前, 辅导对象仍需要对上一期存在的主要问题进一步
落实解决方案,具体如下:
1、 法人治理
辅导对象目前已经建立相对规范的公司治理制度,但尚需按
照上市公司治理规范要求并结合自身情况完善并有效执行相关
公司治理制度。辅导机构将会同其他中介机构对辅导对象公司治
理制度进行进一步梳理,并督促辅导对象完善并有效执行相关制
度。
2、 内控制度
解决措施: 辅导对象目前已经建立相对规范的内部控制制度,
但尚需按照上市公司的治理及内部控制规范要求并结合自身情
况完善并有效执行相关内部控制制度。辅导机构将会同其他中介
机构督促辅导对象完善并有效执行相应内控制度,协助其理解发
行上市有关财务规范要点,理解公众公司规范运作、信息披露等
方面的责任和义务。
三、下一阶段的辅导工作安排4
下一阶段,国金证券辅导人员将主要围绕集中做好首次公开
发行股票并上市申请文件的准备工作、继续开展现场核查、协助
辅导对象规范企业经营等方面开展,主要包括:
(一) 辅导小组将综合采用现场培训、分发资料给辅导对象
自学等方式向接受辅导人员传达最新监管政策,引导辅导对象相
关人员及时关注资本市场动态和监管政策变化,不断提高自身诚
信意识与责任意识;
(二) 协调其他中介机构采取资料审查、现场勘查、中介会
议等形式,对辅导对象的公司治理、规范运作、生产经营等方面
进行更为深入的全面梳理;
(三) 召开中介协调会,对申报板块、经营情况进行认真分
析;
(四) 持续督导公司新三板期间的信息披露工作( 本页无正文,为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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