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7-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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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杭州蕙勒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
票并上市辅导工作进展情况报告(第十六期)
杭州蕙勒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辅导对象” 或
者“蕙勒智能” )拟申请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首次公开发行股
票并上市。 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金证券”) 作为
辅导机构, 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首次公开
发行股票并上市辅导监管规定》 等有关规定,以及《国金证券股
份有限公司与杭州蕙勒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首次公开发
行股票并上市之辅导协议》 相关约定开展辅导工作。 现就本期辅
导工作进展情况报告如下:
一、辅导工作开展情况
(一)辅导人员
根据国金证券与蕙勒智能签订的辅导协议与制定的辅导计
划,国金证券派出王水根、 徐青、 张剑波、 张槐、 左凌霄、 史维
伟、 杨彧颀、李嘉杰、陈雪宁等 9 人组成蕙勒智能 IPO 项目辅导
小组, 其中原辅导小组成员张槐、史维伟因工作调整不再承担辅
导工作。
变更后的蕙勒智能 IPO 项目辅导小组由王水根、徐青、张剑
波、左凌霄、杨彧颀、李嘉杰、陈雪宁组成,其中王水根为本次
辅导小组负责人,协调辅导过程中的相关事宜。
辅导人员均具备有关法律、会计等必备的专业知识和技能,
有较强的敬业精神, 未同时担任四家以上拟上市公司的辅导工作,
符合中国证监会的有关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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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辅导时间及方式
本期辅导工作期间: 2026 年 4 月 13 日至本报告出具日。
辅导期间,国金证券辅导小组按照已制定的辅导工作计划和
实施方案开展如下工作:通过采取资料审查、现场勘查和访谈等
形式对辅导对象的公司治理、规范运作、生产经营等方面进行了
更为深入的全面梳理; 执行财务核查工作,督导辅导对象健全财
务会计管理体系,完善内控制度并使其得到持续有效的执行; 召
开中介协调会,对辅导对象 2025 年度财务、法律相关事项进行
分析总结;作为主办券商完成公司在新三板定向发行的工作。
(三)辅导的主要内容
本期辅导工作的具体内容主要如下:
1、 跟进蕙勒智能 2025 年年度审计情况;
2、跟进蕙勒智能的新三板定向发行工作:
3、 持续对辅导对象的公司治理、规范运作、生产经营等方
面进行进一步梳理。
(四)证券服务机构配合开展辅导工作情况
蕙勒智能已聘请的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浙
江天册律师事务所的执业人员在国金证券的协调下参与辅导工
作,促使辅导对象建立规范的法人治理结构和完善的运作机制,
提高公司质量。
通过证券服务机构的辅导,辅导对象进一步完善了法人治理
结构及内部控制体系,提高了辅导对象规范运作的水平; 辅导对
象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对于发行上市相关法律法规、证
券市场规范运作和信息披露的要求有了更为明确的认识,进一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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树立了进入证券市场的诚信意识和法制意识, 证券服务机构的辅
导工作达到了预期的目的和效果。
二、辅导对象目前仍存在的主要问题及解决方案
(一)前期辅导工作中发现问题及解决情况
1、 应收账款金额较大
问题概述:
近年来公司收入持续增长,但公司客户分散,数量众多,对
公司应收账款管理能力要求较高。 截至 2025 年 12 月末,公司应
收账款金额较大。
解决措施:
在本期辅导工作中,国金证券持续跟进对辅导对象的应收账
款催收工作,辅导对象已建立应收账款的管理机制,加强款项收
回。
2、 募投项目问题
问题概述:
公司目前尚未明确募投项目具体方案。
解决措施:
国金证券将继续跟进辅导对象的募投设计工作。
(二)目前仍存在的主要问题及解决方案
截至目前, 辅导对象仍需要对上一期存在的主要问题进一步
落实解决方案,具体如下:
1、 法人治理
辅导对象目前已经建立相对规范的公司治理制度,但尚需按
照上市公司治理规范要求并结合自身情况完善并有效执行相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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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治理制度。辅导机构将会同其他中介机构对辅导对象公司治
理制度进行进一步梳理,并督促辅导对象完善并有效执行相关制
度。
2、 内控制度
解决措施: 辅导对象目前已经建立相对规范的内部控制制度,
但尚需按照上市公司的治理及内部控制规范要求并结合自身情
况完善并有效执行相关内部控制制度。辅导机构将会同其他中介
机构督促辅导对象完善并有效执行相应内控制度,协助其理解发
行上市有关财务规范要点,理解公众公司规范运作、信息披露等
方面的责任和义务。
三、下一阶段的辅导工作安排
下一阶段,国金证券辅导人员将主要围绕集中做好首次公开
发行股票并上市申请文件的准备工作、继续开展现场核查、协助
辅导对象规范企业经营等方面开展,主要包括:
(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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