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5-12-11
证券代码:874795 证券简称:云上科技 主办券商:华龙证券
云上甘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对外投资管理制度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 审议及表决情况
云上甘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5 年 12 月 9 日召开了第一届董
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部分治理制度的议案》。
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6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二、 分章节列示制度的主要内容
云上甘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对外投资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规范云上甘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对外投资行为,维护股东权益,保证资金运营的安全性、收益性,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治理规则》(以下简称《治理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以及《云上甘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并结合公司具体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旨在完善公司的对外投资管理机制,实现对外投资决策的科学化和投资管理的规范化、合理化,提高资金运作效率,保障资金安全和收益,实现公司资产的保值增值,维护公司和投资者的利益。对公司在组织资源、资产、投资等经营运作过程中进行效益促进和风险控制,保障资金运营的收益性和安全性,提高公司的盈利能力和抗风险能力。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以及公司所属控股子公司的一切对外投资行为。
第二章 投资类型及审批权限
第三条 本制度所指公司对外投资是指公司为获取未来收益而将一定数量的货币资金、股权,以及实物或无形资产作价出资,对外进行各种形式的投资活动。包括但不限于:
(一)长期投资:公司投出的超过一年的,不能随时变现或不准备短期变现的各种投资,包括债券投资、股权投资和其他投资等。包括但不限于下列类型:
(1)公司独立兴办的企业或独立出资的经营项目;
(2)公司出(合)资与其他境内、外独立法人实体、自然人成立合资、合作公司或开发项目;
(3)参股其他境内、境外独立法人实体;
(4)经营资产出租、委托经营或与他人共同经营。
(二)短期投资:公司购入的能随时变现且持有时间不超过一年(含一年)的投资,包括上市公司股票、债券、基金、外汇等交易性金融资产;
(三)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对外投资形式包括但不限于委托理财、风险投资等。
第四条 公司所有投资行为必须符合国家有关法规及产业政策,符合公司长远发展计划和发展战略,有利于拓展主营业务,扩大再生产,有利于公司的可持续发展,有预期的投资回报,有利于降低公司财务费用,有利于提高公司的整体经济效益。
各项对外投资审批权均在公司,公司控股子公司(以下简称 “子公司”)无权批准对外投资。如子公司拟进行对外投资,应先将方案及相关材料报公司,在公司履行相关程序并获得批准后方可由子公司实施。
第五条 公司投资行为应尽量避免关联交易。因业务需要不得不发生关联交易的,应遵循公平原则,并按照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制度》执行。
第六条 对外投资的原则:
(一)必须遵循国家法律、法规的规定;
(二)必须符合公司的发展战略;
(三)必须规模适度,量力而行,不能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发展;
(四)必须坚持效益优先的原则。
第七条 公司对外投资的审批应严格按照《公司法》和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股转公司”)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的权限履行审批程序。董事会审批权限不能超过公司股东会的授权,超出董事会审批权限的由股东会审批。
第八条 公司对外投资达到下列标准之一的,除非《公司章程》另有规定,应当提交股东会审议:
(一)交易涉及的资产总额(同时存在账面值和评估值的,以孰高为准)或成交金额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总资产的 50%以上;
(二)交易涉及的资产净额或成交金额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的 50%以上,且超过 1500 万元的;
(三)交易标的(如股权)在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相关的净利润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净利润的 50%以上,且绝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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