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5-12-26
公告编号:2025-053
证券代码:874786 证券简称:嘉泰激光 主办券商:国联民生承销保荐
浙江嘉泰激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
市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可行性方案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基本情况
鉴于公司拟申请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北交所”)上市(以下简称“本次发行上市”),公司经认真、详尽、严格论证,按照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环境保护、土地管理以及其他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以及公司发展战略要求,拟定了本次发行上市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并编制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可行性研究报告。
公司本次发行上市所募集的资金在扣除发行费用后,将存放于经董事会批准的专项账户,并按照轻重缓急顺序,投资以下项目:
单位:万元
项目名称 投资主体 投资总额(万元) 拟使用募集资金(万元)
高功率激光切割成套装 嘉盛激光智能装
备智能制造(宿迁)扩产 备(江苏)有限公司 19862.22 15862.22
(一期)
高速激光切割智能装备 嘉泰激光(温州)有 11050.86 11050.86
制造(温州)基地建设 限公司
营销服务网络建设及提 浙江嘉泰激光科 7118.86 7118.86
升工程 技股份有限公司
补充流动资金 浙江嘉泰激光科 6000 6000
技股份有限公司
合计 44031.94 40031.94
公告编号:2025-053
若本次发行上市实际募集资金净额(扣除发行费用后)不能满足以上投资项目的资金需求,不足部分将由公司自筹资金解决;若本次发行上市实际募集资金规模超过上述投资项目所需资金,则公司将按照国家法律法规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和北交所的有关规定履行相应法定程序后合理使用。募集资金到位前,公司根据项目进度的实际情况,以自有或自筹资金先行投入,在募集资金到位后用募集资金置换已投入上述项目的自有或自筹资金。
二、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 2025 年 12 月 25 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公司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可行性方案的议案》,该议案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公司独立董事戚程博、吴立、申志刚对该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三、备查文件
(一)《浙江嘉泰激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
(二)《浙江嘉泰激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独立董事意见》。
特此公告。
浙江嘉泰激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 年 12 月 26 日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