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5-12-24
公告编号:2025-043
证券代码:874786 证券简称:嘉泰激光 主办券商:国联民生承销保荐
浙江嘉泰激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 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2025 年 12 月 24 日
2.会议召开方式:√现场会议 □电子通讯会议
3.会议召开地点:浙江省温州经济技术开发区金海三道 467 号公司会议室
4.发出董事会会议通知的时间和方式:2025 年 12 月 12 日以通讯方式发出
5.会议主持人:郑宣成先生
6.会议列席人员:公司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7.召开情况合法合规性说明:
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审议程序等方面符合《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 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会议应出席董事 7 人,出席和授权出席董事 7 人。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设立并选举第四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的议案》
1.议案内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浙江嘉泰激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公告编号:2025-043
公司董事会设立审计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提名委员会、战略委员会。 各专门委员会的组成如下:
(1)审计委员会:戚程博(主任委员)、张倩、吴立
(2)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吴立(主任委员)、郑长和、戚程博
(3)提名委员会:申志刚(主任委员)、郑长和、吴立
(4)战略委员会:郑宣成(主任委员)、刘利祥、申志刚
其中,审计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提名委员会独立董事需占多数, 并担任召集人(主任委员),审计委员会的召集人为会计专业人士。
以上各委员会委员任期与本届董事会任期一致。
2.回避表决情况:
无
3.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4.提交股东会表决情况:
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关于制定公司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工作细则的议案》
1.议案内容:
为全面贯彻落实最新法律法规要求,进一步规范公司运作机制,提升公司 治理水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督管理办法》 《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治理准则》等相关规定,公司拟取消监 事会,监事会的职权由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行使,结合公司自身实际情况,公司 拟设立独立董事同时设置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提名委员会、 战略委员会,同时制定相应的制度。
2.1《关于制定<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的议案》
2.2《关于制定<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的议案》
2.3《关于制定<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的议案》
2.4《关于制定<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工作细则>的议案》
2.回避表决情况:
无
公告编号:2025-043
3.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4.提交股东会表决情况:
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三、备查文件
《浙江嘉泰激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浙江嘉泰激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 年 12 月 24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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