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5-12-24
公告编号:2025-041
证券代码:874786 证券简称:嘉泰激光 主办券商:国联民生承销保荐
浙江嘉泰激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职工董事事项的独立意见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及《浙江嘉泰激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细则》等有关规定,我们作为浙江嘉泰激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本着对公司以及全体股东审慎、负责的态度,基于独立判断立场,现就公司选举职工代表董事事项,在认真审阅相关资料后,基于独立、客观、公正的判断立场,发表独立意见如下:经审阅公司职工代表大会《关于选举职工代表董事的议案》及相关资料,我们认为:张倩女士具备履行公司职工董事职责所必要的资格和条件,未发现其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治理规则》和《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中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不属于失信联合惩戒对象,未有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且尚未解除的情形。张倩女士担任公司职工代表董事,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的规定,合法有效,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综上,我们一致同意张倩女士担任公司职工代表董事,与公司现任董事共同组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任职期限自公司 2025 年第一次职工代表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四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浙江嘉泰激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戚程博、吴立、申志刚
2025 年 12 月 24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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